※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之铭言:
: ※ 引述《a386036 (骷髅怪)》之铭言:
: : 这案子代书责任不输给房仲欧
: : 把关一
: : 房仲签委托的不动产说明书
: : 后面的现况说明书虽然是屋主勾选签名
: : 不过也会遇到屋主恶意隐瞒
: : 我就遇过明明漏水应说没有
: : 我有写上去他不给我写
: : 只好另外在那本不动产说明书内另外手写标明告知
: : 限制登记部分
: : 如果是签委托当下已经有限制登记
: : 二类誊本上面就会记载
: : 如果是这时就发生
: : 那仲介就有一定责任
: : 如果是签完委托,才被限制登记
: : 那房仲介没他责任
: : 因为已尽调查告知之义务
: : 把关二
: : 这就是代书问题了
: : 正常程序来说代书签约一定会调阅当日的二类誊本
: : 是电子誊本或是正式誊本,不是关贸或光特快的二类誊本
: : 如果遇假日主机关闭,前一日就知道隔天要签约前一日就该调
: : 如果当天才被通知的也应于隔日补调
: : 以确保签约当下产权清楚
: : 无被限制登记 预告登记 它项权利项目无异常 持有范围无误
: : 本人或被授权人签约无误
: : 正常来说签约当下代书还要检查权状,能收走最好
: : 以房一屋多卖
: : 不过由于权状都是保管的好好的不会马上有
: : 都是候补
: : 如果代书签约当下没有调阅,或是有调阅没发现
: : 代书责任就很大....
: : 就算把关一房仲没做好
: : 代书影应该会发现~~~~
: : 不过还是有问题在
: : 签约 完税 送过户
: : 如果买方有要贷款到过户当日通常都3~4周
: : 这之中还是可能被限制登记
: : 也有发生过名子转过去,还是被法院扣住,限制登记
: : 问题出在哪没细问
: : 以前同事发生的
: : 这就是屋主问题了~~~~
: : 反正现在有履保钱不会不见
: : 诈欺不至于有~~~
: 你讲的很好啊
: 建议原po就是代书、仲介一起告
: 越快越好
: 现在就开始告了
: 不去法院告至少也要发存证信函
: 先发第一封存证信函
: 限他们二日内涂销限制登记
: 逾期以违约论
: 二日后没涂销
: 发第二封存证信函,通知解约。
: 寄出去之后,
: 发第三封存证信函,
: 通知已完成解约。
: 第三封寄完,
: 去履约保证把钱要回来
: 寄信人:你自己+地址
: 收信人: 仲介
: 卖方
: 代书
: 履约保证公司
: 越快越好,一定要寄,
: 限期二日内涂销
: 在这版问仲介,
: 不会给你解答的
: 到最后你的权利尽失
: 自己涂牛屎唷~~~~~~~
: =====================
: 建议直接请律师,
: 告卖方违约
: 经纪人和代书一起告
: 业务员和不动产经纪人一定要告
: 卖方没钱赔没关系
: 经纪人和代书和不动产经纪人
: 一定有钱赔
: 不动产经纪人一定要告
: 不动产经纪人一定要告
: 不动产经纪人一定要告
: 不动产经纪人一定要告
: 因为通常他一问三不知
: 告他最简单
: 看他要赔钱,还是不要那张执照
: 光看这板,
: 99.99%都在借牌营业,
: 你去看医生会去借牌的诊所看吗?
: 既然借牌
: 就告下去
: 有没有法律责任让法院判断
: 赶快!一定要请律师告!
: 本件你的胜率是100%
: 律师费卖方、仲介、代书败诉会出
推文太长 手机推不出去 只好回文一下
可是又不能引用前文的推文
说明一下是回应前文最后sony大的推文
代书的给付责任仅在受任事务的处理
不在履行交屋义务
仲介 屋主 代书这三种角色各自负担的给付义务不能混为一谈
所以我才说要看实务上对于代书义务的认定范围到哪里
再说了 sony大提到用不完全给付作先位声明
那本件应该是准用226给付不能的规定
要想进到被告举证的程度前
仍应由原告先举证有损害存在 且该损害确实为给付不能所造成
才会转到由代书仲介举证证明是否无可归责之事由吧!
所以sony大最后提到违约金的方式应是机会较大的解决方式
欢迎大家共同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