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联合理财网
原网址: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
414&f_SUB_ID=4054&f_ART_ID=307006
缩网址:http://0rz.tw/P5BHJ
2.内容:
囤房税最高3.6% “囤愈多、课愈重”
2014/04/24
【联合报╱记者沈婉玉/台北报导】
囤房税来了。立法院昨天初审通过调高非自住房屋税率案,从百分之一‧二
至百分之二,调高到百分之一‧五至百分之三‧六,财政部一个月内会订出
自住的定义。估计受影响的囤房族约四十万户,快的话明年就可实施。
房屋税条例若修法完成,自住房屋的房屋税税率不变,非自住房屋税率下限
将拉高○‧三个百分点,税率区间也扩大一‧三个百分点,让地方政府可因
地制宜、弹性订定差别税率,“囤愈多、课愈重”。
财政部长张盛和(左图,记者陈柏亨摄影)说,未来房市短期投机炒作课奢
侈税,长期囤房炒作课囤房税,两者可互相搭配。他强调,改革无法一步到
位,但已朝房地产税制健全化跨出一大步,预期影响最多四十万户、约占百
分之十五有屋族,地方税收可增加约六‧七五至十六‧二亿元。
对于“自住”的定义,张盛和说,原则上除夫妻持有一户外,买给名下无屋
的父母或成年子女也算自住房屋,但会设总持有户数上限,财政部一个月内
将明确定义。
立委赖士葆批评,若持有超过四户还不算囤房,就太宽松了。
房屋税条例修正后,未来出租做住家用的房屋,都属非自住房屋,税率将加
重;但公益出租人仍可享百分之一‧二的自住税率。
另外,包括私人医院、诊所以及会计师、建筑师等自由职业事务所使用的房
屋,未来房屋税的税率将比照营业用的房屋,从现行的百分之一‧五至百分
之二‧五,拉高到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税率倍增。
房屋税为地方税,若无法全国总归户、跨县市计算持有户数,“跨县市囤房
”可能会课不到,例如在五都十七县市各拥一间房,即使持有廿二间也不算
囤房。张盛和对此表示,会进一步研究在稽征实务上是否可以突破。
3.心得或感想:
附《囤房税来了!》图表,请按网址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