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看上了一间法拍屋
很新,大约两年而已
三拍价格很心动,想要买来自住
今天我去地政调了誊本出来
101/10/15购买
101/10/25 就设定了60万在私人名下
google权利人的地址 竟然是间荒废的破铁皮屋
第一顺位权利人是银行500万-最高限额抵押权
第二顺位xxx60万-最高限额抵押权
如果法拍价连还银行都不够
这样的房子会不会很难处理
感觉屋主根本就是计画好了
当初以全额贷款买下,假如以宽限期来付贷款
外加后来不付钱还继续住在里面比付租金还划算!!!
我会不会花了450万拍到还要再付60万或是更多给第二顺位的债权人???
还是该直接去找屋主谈???
找代拍又怕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火坑
没弄好又担心他破坏房子以后要收拾
法拍真的学问很深深深深深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