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尤其是讲居住正义、或是反都更联盟、文林苑志工之类的朋友
对这个的看法??
文字多,先画个重点
就是3人共有土地建物,其中一人持份被法拍,被林妇人拍下
林妇主张 地小无法分割(为什么要分割??),建物只有一个出入口
法官认为分割之后土地太小太复杂,所以你们原屋主兄弟两人,就把房子卖了
钱拿一拿搬去别的地方
我想这跟文林苑比起来,文林苑是盖在原地,只是屋况非原本样子
这件案子是,法官逼这两兄弟一定要把房子卖掉,搬离原本的地方,
他们是原本就无力买回1/3持份的人,现在被逼着要离开原居住地
这是不是法官有很大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判决林妇你就一起住吧??
※ 引述《wyvernlee (废死不可!)》之铭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1/today-so5.htm
: 1/3被法拍 3楼透天不住
: 〔记者王定传、曾健铭/新北报导〕新北市三重区李姓三兄弟各拥有一栋3层楼祖厝
: (约38坪)的3分之1所有权,未料,其中一人因债务问题,导致他的部分遭法拍,
: 被林姓妇人以256万标下,要求变卖分钱;李家兄弟因无力购回,新北地院法官审酌
: 双方利益等因素后,判应变卖整栋建物与土地,所得价金平均分配,可上诉。
: 当地房仲业指出,较少听闻这类案件,但若无法达成协议,整栋变卖或许是上策;这
: 栋透天厝,1至3楼,市价不同,预估整栋售价落在1千多万;法界人士指出,有许多
: 投资客专门标这类房屋赚差额。
: 判决书指出,争议房屋在三重区三和路4段巷内,土地约13坪,房屋有3层楼(3楼为
: 加盖),合计约38坪,仅一个出入口,须经1楼室内楼梯才可达2、3楼,各层楼地板
: 面积不大。
: 去年,林妇花256万元标下房屋的3分之1持分,李家另2名兄弟仍有3分之2持分,双方
: 无法达成共识,因而告上法院;林妇主张,房屋仅一个出入口,土地、房屋都不大,
: 若原物分割,土地将变成畸零地,无法利用,遂请求变价分割,所得价金平均分配。
: 李家两兄弟主张已住40余年,房屋不只是经济价值,还有生活的回忆,但凭经济能力
: ,实在无法购回,若一定要分割,他们愿将一楼让给对方使用。
: 法官审理认为,争议土地、建物不大,若原物分割,双方可分得的面积很小,有损使
: 用价值与经济效益,若依李氏兄弟主张分割建物,将使法律关系复杂,影响各分得人
: 生活,也非良策,且李姓兄弟无能力购回,遂认为透过市场变卖,使不动产市场价值
: 极大化,较适当。
: 记者昨访李家,应门的中年妇女自称是李姓屋主的朋友,对此事只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