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ptguitar:留下通路应该是要王家买下才对 03/16 09:05
: → kevinjl:楼上 认知有问题 还是你是巷头住户? 03/16 09:07
: → ptguitar:我也觉得认知有问题 为何要免费给你通路?? 03/16 09:18
: 推 ptguitar:民法787 通行权的人,于必要时,也可在周围地开设道路通 03/16 09:21
: 推 ottokang:其他人让出地给你通路?怎么你参加都更一起用 03/16 09:21
: → ptguitar:但是必须支付偿金 03/16 09:21
本来就有通行的道路
当初他们要盖房子时,没有临公共道路 经过私有地就是必须地主盖章
才能合法盖房子
不管地主当初有没有收钱,基于什么原因盖章。
今天可以反悔吗?
可以把路封起来,然后说我另外开一条路,
给你过,然后请你支付偿金,可以这样吗?
: → ottokang:保障一个人而其他人损失,怎么想都不对啊 03/16 09:21
一堆既成道路地主真的很怨叹
以前地便宜,给人方便让人过,现在收不回来了
到底保障地主权益他收回来是正义,
还是继续维持通路现状是正义?
: → IrvinYuan:都更又不是合建 何况是在北市 要吃定还五房五车位 有趣 03/16 09:21
: → ottokang:支付偿金?到时候又会有人出来哭说隔壁都更我还要付钱 03/16 09:22
: → ottokang:然后社运又要开始IPO保障居住正义 03/16 09:22
: 推 playhome:民法第787条 03/16 09:22
: 推 ptguitar:然后又做懒人包 故意不提民法 去怂恿一些正义白痴大学生 03/16 09:23
: → realfar:先搞清建筑线..再来谈王家,才能了解王家为什么一直败诉 03/16 09:40
: → realfar:至于懒人包,不要只看王家版的.... 03/16 09:41
: 推 thatislife:巷尾还是临巷喔,有建筑线,别模糊了 03/16 11:49
: 推 cka:没有...她巷尾还占用别人的地 03/16 18:43
: → IrvinYuan:对了 有印象有一个说法是拆除前占用三面邻地 有资料吗? 03/16 19:49
: 嘘 Asasin:啥都不懂还出来PO一大篇...是要误导谁阿 03/16 21:20
: 嘘 kevinjainu:今天乐扬就是吃定王家 因为法律站的住脚 这样你懂吗 03/17 10:20
: 嘘 IBIZA:如果可以这样搞 以后袋地就值钱了.. 03/17 13:00
值不值钱,关键在于钉子够不够硬
到底这样搞是正义,还是不要这样搞是正义?
就看自己的地在哪里,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