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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靠设籍炒房避奢侈税 小心查税更细腻
好房News记者蔡佩蓉/台北报导
奢侈税修法除了纳入核发建照的非都市工业土地,抑制资金流窜炒作之外,为了防止投资
客利用“自用住宅设籍”漏洞,短期进出房市炒作,财政部指出,除了得符合办竣户籍登
记条件之外,还必须要有“自住事实”,未来国税局一旦更细致查税,不排除要求售屋者
出示搬家、装潢单据甚至水电费帐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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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设籍短炒投机,恐怕也将被国税局锁定。(好房News记者陈韦帆摄影)
随着政府查税严格,许多投资客也不敢利用会有资金流向“痕迹”的人头炒作,因此“自
用住宅设籍”就成了避开奢侈税的相对安全方式。不过,新修法的奢侈税内容明示需符合
“居住事实”,财政部赋税署科长赖基福解释,一般申报时仍会依照是否“设籍”为标准
,而未来所谓“自住事实”证明,则属于国税局查税范畴。
换句话说,国税局查税时假若发现1年内超过2次换屋设籍,可能会要求售屋者出示相关证
明,诸如水电费帐单、搬迁单据、是否有进行装潢及购置家具设备等。赖基福指出,有些
民众购买房产后虽完成设籍,但期间假若有营业使用或出租,也将被补征奢侈税。
未来国税局若真对“异常设籍户”进行细腻查税,甚至要求出示自住事实证明,恐怕利用
自用住宅逃漏奢侈税的投资客,也将被一网打尽。但赖基福说,民众若据实申报,或因工
作因素搬迁换屋等正当理由,也多不会被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