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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su (shhsu)
2014-03-15 09:24:11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5118
2.内容:
财长:建社会住宅若需公有地 无偿拨用
2014/03/15
【联合报╱记者李昭安/台北报导】
财政部长张盛和昨天在立法院表示,他已批示公文,未来兴建社会住宅若需
使用公有土地,财政部将无偿拨用。
至于全台高达一百五十六万间空屋的问题,张盛和说,财政部已发函各县市
政府,将根据“自住”与否的事实采不同税率,自住者低税率、非自住者高
税率。
行政院今年一月核定内政部提出的“社会住宅中长期推动方案”,预计兴建
一万三千户社会住宅,解决弱势者租屋不易问题。
民进党立委陈节如质询时表示,社会住宅号称要让弱势、青年租屋,但根本
租不起,“社会住宅中长期推动方案”中仍规定“有偿拨用”。如果土地不
能无偿提供、租用,“价格就会转嫁到社会住宅租金上”。财政部是否愿意
无偿提供国有土地兴建社会住宅?
张盛和说,他稍早离开办公室前才批了公文,如果要兴建社会住宅,财政部
同意无偿拨用。
陈节如追问,全台有一百五十六万间空屋,财政部对课征“空屋税”有何看
法?是否可针对空屋课累进税率?
张盛和表示,目前没有课征“空屋税”的法源依据,“只有空地税,没有空
屋税”。课房屋税权限在地方政府,自用住宅税率在百分之一点二到百分之
二间。不过,财政部已发函各县市政府,将根据自住事实课以差别税率,有
自住事实者可适用低税率,但非自住者,就要用采用高一点的税率。
陈节如说,目前社会住宅短期方案的租金订定,是以周遭市价的七成至八成
计算,弱势户根本付不起,违反当初经建会“依社会住宅之住户负担能力差
别订价”的原则建议。
3.心得或感想: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