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住的房子是两年前买的新房(美国), 自住很爱惜, 我使用原建商的装潢
有些家电与厨具是买房子本来就会附的, 当然不会搬走
真正自己添购但不搬走的只有蜂窝帘、洗衣机&烘衣机、冰箱
我想再买个房子, 因为自住房的利息比投资房的利息低, 首付成数也较低
所以想将现有房子先出租, 搬到另买的房子住个一年, 然后再搬回现在的房子
将另买的房子出租, 这样就能以自住利息多买个房子
我若出租目前的房子
租金足够付目前的贷款本金、利息、房屋税、社区管理费、保险、房租所得税
我的房子有3年保固, 所以出租的这一年有什么东西需维修的话可以用保固维修
现在就是有点突破不了心结, 总觉得新房子出租挺舍不得的
房子状况维护的很好, 像全新一样
而且我买的家电都还很新, 不知道房客会不会爱惜使用, 蜂窝廉会不会被搓破弄脏
一年后房子收回来, 若还要花钱整理才能达到我自住的标准, 我会很不开心
还是说干脆就把这房当成永久出租房, 另买房子当成真的自住房?
但现在的房子地点对我很便利, 再买个房子可能很难买到比这更适合我的
(但当然我再买的房子也会是地点好、增值性佳、好租好卖的物件)
想听听版上投资高手的看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