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下这个例子来进一步请教:
如果自备款2100万、贷4900万、购入7000万、两年后卖掉8000万,
实际报税是400万,自备款2100万两年的利息损失约50万,
加上房仲买卖佣金、房屋税与地价税,
这样还剩多少?
跟过去用土地房屋推定现值来算所得税差多少?
豪宅我真的不熟,
两年后的卖价、佣金、税等算法都不清楚,
能否请强者补完这个案例?
让我们看一下新政策差多少,
谢谢。
※ 引述《hiphoprabbit (丑兔)》之铭言:
: 要适用上述算法必须符合"无法证明原始取得成本"的要件
: 如果实价登录里面有资料
: 就不会符合"无法证明原始取得成本"的要件
: 自然不会用上述算法计算所得
: 况且 双北市房地产出售价格在8000万以上者
: 须以实际销售价的15%作为房产交易所得
: 就算以所得税率最高40%计算
: 只要缴8000万*15%*40%=480万的税
: 如果是高雄市出售价格5000万以上
: 也只要缴5000万*15%*40%=300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