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他妈妈
因为2013年3月在新庄买了新房子
好死不死2013年5月他永和的家"得和天厦"有人从顶楼跳楼
又刚好是永和中正路131号那一栋楼顶 他家刚好是面后面公园
跳的人也刚好是从后面面公园那边跳下来 刚好是掉到中正路129巷口
这样知道不算是凶宅 而且他妈妈最近很急的卖 还跟仲介说要是没人问
就不要说 而且他现在还是开价一坪67在卖 这样是不是很没道德阿??
之前某家仲介说要把这屋况放到网络上 他妈妈还威胁要去告房仲
这样万一是用一坪45以上买到这间房子的人真的就很倒楣了 不是?
他妈妈还牵拖说那一栋房子没跳过人....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1-09 11:07:00这是人性阿,呵呵呵。
作者:
myadam (美梦成真)
2014-01-09 11:08:00你就是你朋友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4-01-09 11:09:00不是没人问不说卖了就没事 事后还是可追究的
作者:
inyo (@_@)
2014-01-09 11:09:00那一栋有跳 但他妈说没跳?
记得之前在那不知有看到 只要掉下来的不是公设就不算
作者:
inyo (@_@)
2014-01-09 11:11:00虽然他自己那户不是凶宅 但有人从顶楼跳要告知吧...
作者:
inyo (@_@)
2014-01-09 11:12:00缺德 但我也不确定要不要告知 板上仲介来回答吧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4-01-09 11:20:00
理论上 只要知道有人经过 其实就要告知如果该屋并非事发地点 如起跳点 降落点或撞到采光罩等
作者:
e33195 (å‘左走å‘å³èµ°)
2014-01-09 11:21:00缺德 可以吐她口水吗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4-01-09 11:21:00
在法院上较少定义为凶宅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4-01-09 11:26:00
但是销售者如果知道须告知买方
他这个地点只要愿意比行情价少3~5万,应该很快就卖掉
作者: wei0429 2014-01-09 12:05:00
一阵子就会有类似的文章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4-01-09 13:35:00问我们没意义,问买方比较准... :p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4-01-09 14:46:00你跟你家人有那么多过结?
作者:
cicatrix (一起来当新店人)
2014-01-09 14:48:00仲介还是会讲 这事买方早晚知道
作者:
cyit15 2014-01-09 20:15:00我来了 我们附近的行情都还没超过1P60W~我妈开67W去年最新的成交价是47W 你说卖的掉吗?
作者:
inyo (@_@)
2014-01-10 00:18:00(原文+推文)是(屋主儿子+朋友)一起说屋主过份的意思吗???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10 00:58:00一坪超过20万卖都是没道德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10 00:59:00想想年轻人买房多辛苦 成家多辛苦小孩 老婆 父母要养 奶粉钱 尿布钱 补习费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10 01:00:00卖超过20万于心何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