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约合理性

楼主: joker0106 (小艾)   2014-01-09 00:42:18
不好意思,请问各位高手几各问题
甲方:小弟 乙方:屋主
丙方:仲介 丁方:代书
事由:甲方与乙方于102年11月27号签订买卖契约,约定最晚点交日为103年1月11号,并
约定但书 →
买卖双方同意,买方贷款不足168万时,买卖双方同意解除买卖契约,
买方支付签约金无息退还给买方,但解除契约产生费用由买方支付。
合约载明:
甲方如须办理贷款作为尾款,应于签订本买卖契约后二十天内完成对保、开户...等
而贷款申请全权委托丁方办理。
但现在问题是:
1.一直到12月27号,丁方才电话通知说要补保人(期间已经过一个月,而
经甲方询问是情况是,丁方跑过很多银行,而银行不愿接这个案件),
那甲方是否能主张解约呢?
因为已经违反了合约所载明的二十天的期限。
2.12月28号甲方补了保人资料,到了103年1月6号,丁方通知甲方,银行
只愿意核贷160万(利率2.13),剩下8万需要我们现金补足;当下甲方即
主张约定之但书-解除买卖契约。
但1月7号下午,丁方却又通知银行愿意核贷168万,不过条件是分15年
摊还,而多贷的8万(利率2.7%)需于7年内清偿,这又违背了当初所要求
的分20年贷款。
于今日1月8号寄出存证信函主张解约
难道主张解约无效吗?
希望有高手板友帮忙解答,谢谢~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09 01:01:00
押贷款条件都是超级保障买方对屋主来说是不平等条约虽然贷款条件都是指房子本身可不可以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09 01:02:00
个人因素不考量 可是真的下不来要他赔一来于心不忍 二来要打官司 要拖更久都是解一解了事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1-09 01:03:00
不过这几年下来,遇到贷款解约 最后都是屋主卖更好价钱
作者: sonywalkman (QQ)   2014-01-09 01:08:00
看内文多贷8万好像用信贷补足的 原po可确认看看^^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1-09 02:35:00
最近有听到北大某些仲介搞三角卖..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1-09 09:20:00
还没过户就转卖第三人.
作者: yao (ㄧㄠˊ)   2014-01-09 09:30:00
三角卖怎么操作呀 不是都买卖双方签约办手续吗
楼主: joker0106 (小艾)   2014-01-09 12:44:00
请问有版友能解答一下,小弟的问题吗?感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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