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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租屋遭剥削 消保官吁使用公证租赁契约
NOWnewsNOWnews – 2013年12月27日 上午10:35
记者邱明玉/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黄伟哲今(27)日举行记者会指出,近日接到一位民众蔡小姐陈情,表示近
日被房东要求涨房租,原因是房东得知她获得台北市租金补贴,所以要求涨租,另一位
胡小姐则是无预警被房东涨电价,黄伟哲表示,许多外地学子、上班族外出租屋,常遇
到类似的租屋纠纷,对此,消保官则呼吁,承租双方应使用公证过的房屋租赁契约,能
够保障居住的最低底线。
陈情的蔡小姐说,自己近日来被房东要求涨房租,原因是房东得知台北市为了落实居住
正义,加码租金补贴政策,每户每月最高补助六千元,结果房东得知她符合补助资格,
所以要求涨租,蔡小姐说,能够符合租屋补贴的人,本身就是有租屋补贴的需求,房东
作如此恶劣的要求,难道不是落井下石吗?最后当然只能择地他居。
另一位胡小姐表示,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房东每个月都收取一度电五元的电费,明显
高于台电收费标准,如果是夏季常开冷气的话,夏季电费也经常超过一千,一个人的电
费简直与家人的电费差不多,她最后也是受不了只能选择搬家。
对此,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租屋者被签订不平等房屋租赁契约,像是超
收电费,或是房东恶意涨房租等,都是因为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契约时,没有经过公证
手续,他呼吁承租双方应使用公证过的房屋租赁契约,能够保障居住的最低底线。
法务部执行官王金丰则表示,房租契约经过公证程序,未来如果遇到租屋纠纷,当事人
可以不用再经过诉讼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民事执行处申请强制执行,省去漫长的诉讼
程序及举证的困扰,以及诉讼上的花费,对于出租人与承租人而言,都是一种双重的保
障。
3.心得或感想:
这个人大概真的相信了现在房市是租方市场这种鬼话 才落得这种下场
房子这东西越晚买只会越贵 还是有自己的比较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