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本人在100年6月份,买进30年屋龄的公寓2楼,所以有拿到建物及土地
所有权状…但因最近本人有资金需求,所以调自已的土地及建物誊本,准备向银行
贷款,却发现土地及建物的誊本上的他项权利部皆有设定贷款,建物的贷款是本人100年
7月向远东申请的没错,但土地誊本上的他项权利部却有一笔在98年向联邦银行设定的
担保债权总金额2400000元…这笔不是我贷的…因为我是在100年买进此公寓2楼的,而且
我也从未接到联邦银行要我缴钱的帐单,请问各位先进,是那里出错了,小弟很担心
这笔土地誊本上揭露的贷款,会是小弟背,也因为从未接到帐号,导致自已信用可能
出问题~~所以很担心~~请各位帮小弟解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