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dts (想一想)
2013-12-06 18:14:16想请教 之前买一间 老公寓 这几天发现后阳台屋顶有漏水 找了仲介/前屋主
他们推说后阳台属于公设的范围 不在交屋半年漏水保固期内 不知道他们说的是真的
还是推卸责任的方法 有什么方式可以宝帐自己的权益呢 谢谢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2-06 18:15:00懒觉拉 那你去拿权状依照公设比例跟他们退费
楼主:
cdts (想一想)
2013-02-06 18:26:00谢谢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6 22:58:00阳台也属坪数之一,又不是公共露台,那来公设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6 23:01:00还有不管公设与否,请他们回去读内政部的漏水保固,屋主还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6 23:02:00是要处理的,只是公设要前屋主跟管委协调处理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2-06 23:16:00简单 总价/坪数=单价 单价*阳台坪数=阳台价钱叫他退阳台的钱给你 然后自己修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2-06 23:17:00如果要说公设漏水属大楼的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2-06 23:18:00老公寓梯间 还有不少主建占公的房子走道或梯间是你主建物坪数这种要算谁的????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7 01:44:00看建物图,如果是你的主建物划分出的楼梯间给公用使用,就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7 01:45:00属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内,也是要协调处理
作者:
nutype77 (nutype77)
2013-02-07 01:48:00因为公设的争议,如责任归属跟灌入坪数这些问题,在法条上都有很多争议,内政部也一直修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