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为了买房做了不少功课 包含看屋 出价 最后还是栽在签约那关
当初想说斡旋下去后 隔天房仲要约屋主谈价
没有想到房仲连代书都准备好 谈完价 马上就签约
当时处于买到房子的喜悦 所以合约书没仔细看
就照着代书的指示签名 盖章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
此屋现有租约到2月 屋主有告知 房客可能会过年前会搬走
不过合约书上完全没写进去有租约的事 点交日期是1/20
等于说我要承接房客的租约及押金 最晚到二月
这点长辈有意见 认为房客是前屋主的 如果不搬走或做出傻事风险是我承担
打电话给房仲希望改点交日期 或等房客搬走再点交
房仲拒绝改日期 一样1/20点交 并说后续房客会帮我处理到搬走 请我放心
我方要求如果一样是1/20的话 希望再签一份附约
房客如不搬走或怎样请原屋主原价买回等 也被房仲拒绝 认为不关前屋主的事
对这个房仲会不相信 是签约时想提出如果贷不到一定金额此笔买卖不成交
也被话语说我们的条件一定可以贷到的等等 不用写上去给屋主不好印象等等
事后爬文是可以写的 所以很气这件事 变成头期如果不够就要信贷(贷款还在跑)
因为此屋是社区的一楼有挑高有夹层装潢 但坪数小 怕银行鉴价低
此屋因为有挑高夹层 所以算是有违建的部分 有问过房仲
他说这区每个社区一楼几乎都有做夹层 所以不用怕举报违建(新北市)
也问过屋主 确定都没收过举报的通知过
不过合约书上一样没写上去关于有违建的部分等事项
目前想请教各位的问题是
1.关于1/20点交 我方有何方式可以让交屋延迟到房客搬走后才执行(有入履保)
2.关于违建部分有要担心会被拆吗?
(有问过社区住户,建好到现在六年内还没有人被政府拆过违建)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