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731391
2.内容
2013-11-18登广告 诱房仲找买主
〔记者陈文婵/高雄报导〕诈骗新手法!歹徒伪造土地所有权状,假冒屋主骗过房屋仲介
,委托卖千万元透天厝,买家付款200多万元,透过代书办理过户,才惊觉一切都是假的
。
高市近来有歹徒假冒王姓屋主,利用出租5楼透天厝,在报纸刊登售屋广告,诓骗自售透
天厝,开价1300万元,苏姓女房仲看到广告后寻求合作。
歹徒电话中答应委托苏女代售,看屋全交由苏女处理,期间声称积欠地下钱庄钱,透天厝
急售800万元,订金要求现金处理。
苏女不疑有他,找到孙姓买家,三方第一次见面,在苏女等2名房仲见证下签约,由孙男
交付200多万元当作订金。
歹徒则交付土地所有权状、户籍誊本、身分证影本、个人印鉴章等,交由房仲委托代书过
户,还说很信任,随即拿钱后离去。
代书办过户 才知上当
直到代书日前办理过户,才发现屋主确是王某,但土地所有权状等资料,全是伪造的,惊
觉受骗上当。
孙男大呼倒楣,投资房地产,房子未到手,先被骗走大笔现金;房仲则与买家协调,认赔
100多万元。
高市地政局表示,过去曾发生歹徒假租屋、骗权状过户盗卖或冒贷案件,各地政事务所核
发塑胶权利书状,均委托中央印制厂印制,历年权状格式不同,且附有暗记造假困难,民
众可透过地政事务所辨别。
3.心得或感想:
屡保很重要,在这个资很容易泄漏的年代,没事不要在过户前让卖方动拨到任何一笔款项
这种诈骗例子最近很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