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奢侈税的范围里面 并不是从夫妻财产分别持有的这个角度下去决定
奢侈税他是把 夫妻跟未成年子女 视为一体(因为这些人本来就应该住在同一个屋簷下)
若是老婆名下只有一件标的物 但距离购买日期未满两年 老婆将此标的出售
老公名下 或者是未成年子女名下有登记其他不动产的话
此标的物将会被课征奢侈税.
但若是她的子女已经成年 则子女所持有的不动产
跟父母就没有任何关系(孩子长大了出去住是应该的)
anyway 有奢侈税相关问题 或其他法律税务上的问题 可以站内信跟我讨论
我不一定什么都会 但我好像有比那些直营店的大学生们专业那么一点点 :P
※ 引述《khc90331012 (漂到陆上的橘子)》之铭言:
: 1.来源连结:
: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31105/35414974/
: 2.内容:
: 【张菱育╱台北报导】又发生民众透过房仲卖屋,却因双方对奢税课征方式理解有误,导
: 致民众遭讨百万税金!读者杨小姐向《苹果》投诉,房仲向她保证夫妻财产为分别持有,
: 就算配偶拥有不动产,另一方的第2栋不动产若在2年内出售不会被课税,但卖屋后竟被讨
: 360万元奢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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