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hackup (伍陆钸儜莣)
2013-10-14 23:48:37※ 引述《dans (Go for the eye)》之铭言:
: 高持有税还有一种很棒的效果
: 就是在高持有税的形态下
: 限制了购屋者的还款能力
: 形成了以持有税地段级距分化阶级的效果
: 富人自成一格
: 穷人就乖乖的跟穷人勾搭在一起
事实上, 菁英有权菁英地段是错的吗?
难道菁英住较差的区段, 让Loser住仁爱路第一排叫正义?
不是菁英住, 而是因为土地上涨而资产爆增的人来住, 才叫正义?
: 这种效益在1980年代吵翻天了
: 从国外吵到国内
: 最后的结论是无法定论
: 有一派的看法依然认为不动产价值既已被税入国库
: 则税的效果不再能够影响土地开发时程的延后或提前
在欧美, 因为地价本身和开发关连性很高.
开发->税上升, 不开发或downtown没落 -> 税下降
所以会有这种说法.
但亚洲国家都市集积程度很高,
一个在市中心的土地, 价格不用开发就是极高.
用税去压着它更新其实是很有效率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