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市府承诺 弥补建商损失

楼主: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9-11 08:27:20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6/122013091100082.html
台中市府承诺 弥补建商损失
工商时报 【记者曾丽芳/台中报导】
 位于台中市西区台湾大道与梅川东路口附近、总销金额27亿元的“新文华”住宅大楼案,碍于保护千年老茄苳树声浪高涨,投资建商决定停建,台中市长胡志强昨(10)日闻讯大表感动、还公开承诺将设法弥补建商的损失。
 胡志强表示,市府会在建蔽率与容积移转等各种方面给予建商帮忙,以展现善意,目前研究中的弥补方案,包括“以地易地”及“容积移转”等方式,由台中市都发局持续办理中。
 台中市西区均安街附近一棵千年茄冬老树,树高超过20公尺,老树旁的均安宫,更是附近住户的信仰中心;住户及环保团体今年组成护树联盟,而市府也出面维护老树生存权。
 “新文华”原订5月底动工,市府要求暂缓动工,导致建商最后决定停建及退订,部份已购客户在网络上抱怨不已。
 胡志强表示,看到建商早在两个礼拜前,就把招牌、工地设备陆续拆除,“对于这次建商的让步,实在让人感动,后续会想办法弥补建商的损失,达到双赢。”
 胡志强指出,这个建案是20年前取得的旧建照,也许建商于20年前或15年前兴建,当时社会观感会不一样,现在保护老树的共识已形成,建商原本兴建大楼的规划不被社会所接受,台中市府一定要站在市民的立场,保护民众的记忆和资产。
十亿元赔偿金额...恭喜台中乡民
作者: louic (...)   2013-09-11 11:13:00
为了一棵树,由全中市民买单...是这样吗?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3-09-11 12:29:00
XDDDDDDD 我永远搞不懂老胡的思维
作者: diabloevagto (wi)   2013-09-11 13:12:00
建商都不用盖就马上入手赔偿金,真爽
作者: a3879111 (小熊哥)   2013-09-11 19:07:00
帮推借转~
作者: bjoe (人生多变)   2013-09-11 21:24:00
入手赔偿金哪有写~~脑补可悲~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3-09-12 10:11:00
建照取得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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