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首件! 公办都更案完工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1:33:59
1.来源连结:联合理财网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93365
2.内容:
北市首件! 公办都更案完工
【联合晚报/记者杨正海/台北报导】
台北市首件公办都更案“第凡内”日前完工,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上午前
往视察;该都更案位于北市罗斯福路6段,更新前原住户有10户, 更新后
增为118户,北市府可分回39户和5间店面,将做为公营出租住宅和托育中
心使用。该案是从95年开始办理公办都更以来,第一件完工案例。
张金鹗上午前往视察建地时表示,该案的最大特色,除了是第一件由市府
主导完工的公办都更案之外,早期也因住户抗争,一度受阻,最后动用公
权力,由市府执行代拆的首件案例。不过,台北市的民间都更案,因“文
林苑”事件争议未决,外传进度受影响。
都发局指出,当初也有一名住户拒绝协商,在更新事业计画核定后,认为
权利价值被低估,而不愿配合拆除作业,导致重建工程延宕,建商依都市
更新条例第36条申请市府执行代为拆除,市府历经3次协商, 仍无法与所
有权人达成共识,最后在为顾及其他多数同意户的权利,在99年6月9日执
行全国第一件代拆案。
目前该住户获分回20多坪的房屋,配有一车位,同时获得补偿金1000多万
元,都发局指出,该住户因有房无地,只有房屋地上物所有权,只能分到
20多坪。
据指出,该建案位于台北市罗斯福路6段,邻近景美夜市和商圈, 靠近景
美捷运站,地段不错,建商在销售时,从每坪50万涨到70万,现在全部销
售一空。
张金鹗强调,都更是条不归路,市府会继续执行,这件都更案可以扭转都
更被污名化,市府执行代拆,并不是表示都更就不会成功,他也呼吁民众
对于都更,应着眼居住安全,而非全然是利益。
北市都更处表示,该案的都更户,将开始陆续进住,另外市府分回的公营
出租住宅39户,预计在装修、规画、抽签完成后,租住户最快明年3月就
可入住。
3.心得或感想:
新闻有附图表,请自行点网址看。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1:35:00
每坪50万涨到70万
作者: seatea (重新出发)   2013-07-09 21:40:00
反都更的真的脑袋不知道装什么又有新房住房价又涨还反对真的是傻了,外县市想都更还没的都咧
作者: seatea (重新出发)   2013-07-09 21:41:00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作者: ayler88 (ele)   2013-07-09 21:42:00
该住户有房无地,都还能分到这么多了,真是贪心阿...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3-07-09 21:43:00
有房无地还可以分到1000万+台北市精华新房子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1:43:00
建商只出建材费 一次拿69户 原住户只有10户 最不贪心
作者: ottokang (猫猫的大玩偶)   2013-07-09 21:44:00
所得至少超过2000万,可以在新北买很好的房子了
作者: wefun (TOEIC认证905分)   2013-07-09 21:44:00
建商凭啥分那么多?
作者: rafaiero (路人甲)   2013-07-09 21:44:00
原本持有土地20坪,更完后剩4坪,使用坪数更低,不正义呀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1:46:00
旧屋一坪50万 建材费一坪抓5万 分的比例 69:10
作者: ayler88 (ele)   2013-07-09 21:48:00
如果土地都是原住户的,这样分确实很夸张但如果都是政府的地 那就很合理了不过即使地都是政府的, 最赚的还是建商, 政府算亏了吧
作者: ayler88 (ele)   2013-07-09 21:49:00
以这种精华地段来算 至少也该要64分? 土地拥有者分到6成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1:50:00
知道都更不公不义在哪了吧 所以宁愿摆着也不给建商炒
作者: coldkingisI (未若柳絮冷风起)   2013-07-09 21:57:00
有房无地? 那买了可以住多久 像中国一样70年收回吗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3-07-09 22:00:00
都更后的土地持分除了缴税之外,还有用吗?等下次都更?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01:00
大楼的土地除了要多缴税外,等下一次都更?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7-09 22:02:00
不能说没用 除非往后容积率又放宽 不然就单看地段屋龄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06:00
哪里有写建商分到69户啊?新闻不是只写市府可以分回39户+5店面,其他分配没说啊。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2:07:00
你觉得建商会给你一间换二间吗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07:00
建商不只建材费吧,至少还要工钱哩。找建筑师画图也要钱..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7-09 22:08:00
更新后政府:建商:原住户=44(5店面):64:10 基地公有地占>66%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2:08:00
你加 你加完后还是比屋便宜都市中最精华的就是那个地 这样分配只爽建商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2:09:00
房价上涨 第一对原住户无感 因为他们还是只有一间 卖就没了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09:00
好啦,都不要都更,旧房子继续住,不然就自己找工人盖最好。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10:00
旧房子继续住最爽,这样好吧。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3-07-09 22:12:00
台北市多了108户可住人,其中39户可以租,地下还多了车位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3-07-09 22:13:00
如果对建商这么反感,可能得要成立几间国营的建设公司吧^^;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7-09 22:14:00
不过权利变换的过程也是做手脚的 ^^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09 22:16:00
价值10:1 分配1:10 这种方式能不反感吗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18:00
即使是国营也会有话讲吧。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3-07-09 22:22:00
居住正义阿 老房子的感情不是金钱可以换来的
作者: AdamaKonguri (新老板叫梅嘉欣~)   2013-07-09 22:22:00
你在幻想喔 现在都更难做不是因为爽到建商
作者: AdamaKonguri (新老板叫梅嘉欣~)   2013-07-09 22:23:00
而是住户要的都不成比例 此案便是例子没土地的还能分到千万跟一间房子 你以为正常住户分不到两间?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24:00
这件原住户都同意了啊,也盖好了,有啥好讲的=.=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09 22:25:00
等自己的房子被征求都更意愿时,可以坚持反对哩。
作者: dellking (掉了)   2013-07-09 23:49:00
好像原来那十户都是店面 现在还是吗?
作者: dellking (掉了)   2013-07-09 23:50:00
原来好像是一二楼的矮房子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7-10 00:09:00
人人抢当钉子户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14:00
一堆搞不懂状况又不动脑的发表高见...只有建物还可以换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16:00
估价出破千万的更新后房子再加上一个车位后...再领千万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18:00
多一点的找补金额~~~更新完的建物还从当初估价的五十往上增值~~~那个原始建物的所有权人还真吃亏喔?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22:00
仇建商有需要到把审议会当混饭吃的吗...多看世界怎么转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7-10 01:23:00
楼上 上面讨论都是一般论阿 你反应过度了= =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27:00
不过是觉有人脑补过度了XD...真的要了解去找计画书来看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10 01:28:00
照公允价值分配啊 除了原住户都给建商 也太好康了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28:00
应该不是问题~~~不过对于喜欢自动想像的人士应该有困难?
作者: abc06 (阿咧)   2013-07-10 01:30:00
http://ppt.cc/L23D 一坪换一坪 你想像中的计画书是什?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39:00
请问楼上知道什么是事业计画什么是权利变换这些基础?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42:00
http://ppt.cc/CF7t 要是64分成立公有土地六成多至少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43:00
公有分回的感觉不会差多远~~~还用不到花时间看计画书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10 01:44:00
dellking,你按一下网址,有都更前的照片,看起来是一楼的砖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45:00
连公部门都吃不到什么亏~~~私地主吃亏会只有一户有问题?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10 01:45:00
房,外面还放了洗衣机吧,看起来是住家。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47:00
只有地上物的可以分房拿钱~~~有土地的也只有一间房?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7-10 01:48:00
那我想肯定都分到豪宅无误~~~不然同意的大概都空固力了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10 01:51:00
无论如何,看那都更前后的照片,真的差很大。而且在台北市没车位很麻烦,能旧屋换新屋,有车位、补偿金,蛮好的。
作者: dellking (掉了)   2013-07-10 10:22:00
谢谢S大 我搞错了 我还以为是罗斯福路上那一排矮房
作者: shonbn   2013-07-10 11:22:00
旧房子继续住 一点也不爽~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10 12:56:00
不客气,我对这里也不熟,嗯,今天的新闻还有10户里只有一户有地,其他户是有房子没地的原住户。
楼主: shhsu (shhsu)   2013-07-10 13:15:00
我把新闻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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