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市改建是必要的
个人想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
1. 强迫每年缴纳改建税, 房屋满多少年就要改建, 不必全部人同意
由于钱都已经缴了, 相对改建的阻力一定小很多(不过缴这税的阻力会很大)
委托建商来兴建, 政府可以法律规定建商只能赚多少比例范围
一户换一户, 总户数不会增加
等于是变相的空屋税, 可以有效打击囤有大量房子
2. 政府成立官方的都市改建公司, 只受理改建委托
这样保证能改建到好, 抽的钱是官方核定的
虽说品质不会太好, 但至少有个基本保障
这都是想想, 实际上推行一定有很多问题
不过总比一直卡在这边来的好
一直卡下去, 只能等啥火山爆发, 超级大地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