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地上物未保存登记之物件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3-06-15 22:36:47
※ 引述《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之铭言:
: ※ 引述《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之铭言:
: : 犹豫了一下是否要回文
: : 毕竟这里只能喊多不能喊空
: : 这篇文章看来看去回的都是一些_____
: : 我想这个版还是以买卖为主
: : 不需要询问法律问题
: : 不过看到这个id让我想起了10几年前对于法律的热诚
: : 未问先猜这个回文者是个法律人
: : 就回你这个文
: : 首先你讲的都没错
: : 但是基本上你讲的问题都还可以解决
: : 只有一个问题无法解决(应该说是地雷) 也提供给乡民们参考
: : 这个未办保存登记建物
: : 实务上要一起过户给土地买方 没权状有没权状的办法
: : 有鉴于本版众多人都认为不需要请代书
: : 所以方法就不教了 这么简单对不对
: : 另外再提醒一下这位法律人和乡民
: : 这个未办保存登记建物之所以会变成地雷
: : 就在于他存在太久了
: : 诚如你上面所说你无法对抗所有权人
: : 另外在土地上所有权人也会踩到地雷
: : 给你这个作业 你猜猜看会有什么问题?(给你提示物权篇里有)
: : 过几天我再来看看各位大神的答案
: : 这么简单的问题 代书工作又没啥屁 大家都嘛会
: : LETS WAIT AND SEE
: 刚好也在看一个没保存登记的东西.
: 以前遇到,就...这东西~怪怪的,我....就...跑掉...XD
: 后来想想.不行,要学习面对.
: 另外,高风险有高回报,没胆量哪有产量..!!
: 所以..虽然密密麻麻一大堆文字,我还是花个几分钟看一下好了..XD
: 看的一点点结论,不知道正确与否,有请大大更正.
: 没保存登记,对上面建物只有处份权.没有所有权.
: 所有权有四大权.
: 1.占有权能。
: 2.使用权能。
: 3.收益权能。
: 4.处分权能。
: 你只有处份权,等于你并没拥有另外三权.
: 1.不能使用或进入.(私人自用)
: 2.不能让他产生效益.(生产)
: 3.不能用他收益(出租)
: 4.特殊情况的决定权.
: so....看起来风险很大.尤其像我想要的这间是店面.
: 到时候买了,有人要搞你...
: 你不能收租金(对方的),不能自己拿来开店(对方的)...当然房子不会生产,除非是恐怖屋.
: 但是....有一个很有趣的...
: 没保存登记的建物就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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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脑补 直接回答你
你上面被我mark的那句话是错的
还有那个推文的说这篇比谢在全物权还赞的
实在是神人
我印下来给谢教授看一下好了
再强调一次
你上面被我mark的那句话是错的
不过这里是买卖版
一来仲介是神
二来仲介神圣不可批评
所以小弟不敢讲解答
因为害怕神圣不可批评之神又降临 痛宰有那么一丝丝影射到仲介的乡民
答案自己想
对了
也可以问谢在全教授
: so....我在想,如果买下来,对方建物所有人跳出来机机歪歪.
: 我就叫政府把它拆了...!!
: 干,林杯自己申请建照盖0年屋..怎样!!
: 当然一切都只是我这15分钟看文字的脑补感想.XD
: 有代专业大大指较.
: 不过当然代书可以搞定,那太好了.代书费才5万,便宜拉...
: 房价随便涨一下就远远超过了.
关于这个问题倒是可以回答你一下
这种类似问题的收费绝对超过5万
作者: sam197665 (东哥)   2013-06-18 01:03:00
看税籍资料,年份如果是早期的,加上土地,有机会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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