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条(非属特种货物之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属本条例规定之特种货物:
一、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有一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
且持有期间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规定之所有权人或其配偶购买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二户房地,
自完成新房地移转登记之日起算一年内出售原房地,或因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他非自
愿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后仍符合前款规定者。
这两条先废掉
管你是不是换工作 自愿非自愿 换屋,通通你家的事一律课
只有捐给国家或是被国家征收,因债务被法拍,可以免课
不然通通要课
时间拉长到5年.....
一年内卖掉50%
1~2年卖掉40%
2~3年卖掉30%
3~4年卖掉20%
4~5年卖掉10%
土增税 财产交易所得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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