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co13 (章鱼烧)
2013-04-16 14:48:101.来源连结:http://ppt.cc/War8
2.内容:
谢姓男子委托林姓好友投资房屋,林男却成为“双面仲介”,先和屋主谈好售价,再跟谢
报高房价,以“买空卖空”方式赚差价。新北地检署将林男依诈欺取财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46岁林姓男子2005年在同学会和谢姓高中同学见面时,自称从事不动产仲介
多年,赚很多钱,可以替谢男在北部找屋投资;谢男在大陆工作多年,因此请林男物色房
屋,谢信任对方,更将存摺交给林保管,让他处理贷款。
林姓男子在各地找屋,却暗中动手脚,林男2005年11月24日看上新北市永和区房屋,他口
头和郭姓屋主议价,约定以620万元买屋;取得屋主同意后,马上打电话给谢男,表示屋
主愿意卖675万元。
谢男答应买屋,随即由林男陪同,和屋主签约买屋,并由林男付钱;林男付620万元给原
屋主后,就把55万元差价收入口袋。
林男另在2010年5月1日和杨姓屋主议价,以1350万元买下台北市民权东路的房子,再以同
样手法报高价格,谎称房屋价值1760万元,谢男不疑有他,付钱买屋,林男又赚410万元
差价。
谢男前年调阅不动产清册时,发现林男一度是永和房屋的屋主。
谢男向郭姓屋主询问,才发现郭的报价和林男不同,控告林诈欺。
谢男说林男明明就是屋主,却以仲介名义报假房价,若提前知情,谢不会买屋;林男则坦
承若提前揭露自己的屋主身分,恐怕赚不到差价。
3.心得或感想:
明明跟仲介买比较便宜,新闻乱报
作者:
gtt906 (PP)
2013-04-16 15:02:00真好赚~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3-04-16 15:04:00这应该是叫我们不要轻信朋友
作者:
pp520 (异理啊议!!!)
2013-04-16 15:41:00出张嘴就赚了四百多万,厌恶房仲不是没道理的
作者:
PPTAlex (艾利斯)
2013-04-16 15:44:00所以说台湾仲介制度应该要改改
作者: chris406 2013-04-16 15:48:00
这就跟我老丈人跟我讲的一样,出了这个社会就只有骗
作者: chris406 2013-04-16 15:49:00
社会是很现实的,你不要钱别人还想要你的钱.
作者:
doremi2 (DoReMi)
2013-04-16 16:06:00就算是昔日同窗 毕业后也可能利用情谊欺骗你
看看推文也有说偷吃不擦嘴,可见房仲这种现象不是偶然
作者:
zxcvbbb ( )
2013-04-16 16:34:00仲介不意外
作者:
sdemon 2013-04-16 16:45:00仲介不意外阿 只有板上的仲介才是优良仲介
作者: kuanchi (??ﳿﰠ ) 2013-04-16 17:04:00
这跟仲介无关吧 谢男存摺给别人保管 买卖签约都没仔细看价格 也太大意了吧 稍微留意一下的话林男根本无机可乘
作者:
katiewan (◎双面女神◎)
2013-04-16 17:05:00猴~~~三角签!!
这种现象本来就不是偶然了~3角签一堆~只是敢不敢做而已我个人是不敢啦~拍谢,我俗仔…xddd
仲介真黑心,千万别找仲介看屋跟买房.不然就自打嘴巴了
这诈欺罪会成立。也该问一问行情吧,1300-1700差很大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4-16 22:54:00
自己不作功课 找板上仲介就安了
这年头还可以赚差价?按~俺做了八年多怎么没赚到差价
作者:
kai761 2013-04-17 2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