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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谢姓男子委托林姓好友投资房屋,林男却成为“双面仲介”,先和屋主谈好售价,再跟谢
报高房价,以“买空卖空”方式赚差价。新北地检署将林男依诈欺取财罪嫌起诉。
起诉书指出,46岁林姓男子2005年在同学会和谢姓高中同学见面时,自称从事不动产仲介
多年,赚很多钱,可以替谢男在北部找屋投资;谢男在大陆工作多年,因此请林男物色房
屋,谢信任对方,更将存摺交给林保管,让他处理贷款。
林姓男子在各地找屋,却暗中动手脚,林男2005年11月24日看上新北市永和区房屋,他口
头和郭姓屋主议价,约定以620万元买屋;取得屋主同意后,马上打电话给谢男,表示屋
主愿意卖675万元。
谢男答应买屋,随即由林男陪同,和屋主签约买屋,并由林男付钱;林男付620万元给原
屋主后,就把55万元差价收入口袋。
林男另在2010年5月1日和杨姓屋主议价,以1350万元买下台北市民权东路的房子,再以同
样手法报高价格,谎称房屋价值1760万元,谢男不疑有他,付钱买屋,林男又赚410万元
差价。
谢男前年调阅不动产清册时,发现林男一度是永和房屋的屋主。
谢男向郭姓屋主询问,才发现郭的报价和林男不同,控告林诈欺。
谢男说林男明明就是屋主,却以仲介名义报假房价,若提前知情,谢不会买屋;林男则坦
承若提前揭露自己的屋主身分,恐怕赚不到差价。
3.心得或感想:
明明跟仲介买比较便宜,新闻乱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