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markable68 (黎巴嫩的天空)》之铭言:
: A.店租 17000 (我是网拍结合店面)
: B.房租 14700
: C.另一家店 房贷 13000
: 这是我的情况
: 闪光跟我说 你这样等于 一个月缴了27700 这样买房子 应该可以缴给自己
: 不用缴给别人
: 最近C店 那边要盖软件园区 好像房价有涨 打算卖掉
: 可以给我一点建议吗?
: 我该
: A 卖掉C后 买一个公寓 然后继续付店租 房贷可以缴27700
: B 卖掉C后 买一个透天 继续缴房贷
: 另一个问题 一个月缴27700 可以买多少钱的房屋? 我人在台中市
我不这么认为
你本来有能力开两家店两头赚
现在要把它变成一家店面, 除非原本的两家店面是没必要的
不然你赚钱会比较慢
把两家店干掉一家,然后再砸两百万当头款,再让自己多背几百万房贷??
再者一个月一万多快可以租到的店面,你去买的贷款不只这个钱
为了买一个"自己的"店,把钱都套在这里面没必要
所以能够动的脑筋只有你现在租的房子,有没有必要想办法自购
但是房租也是一样意思,你一个月14700能租倒的房子,买下去每月贷款会变贵
把你现金流量拖下去以外还吃你一两百万头期款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