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蔡正元对于奢侈税的看法

楼主: Ting1024 (无)   2013-02-15 22:33:21
其实原本的奢侈税只有一个缺点: 两年。
实际上政府的意思就是:一个人都该有一栋自有住宅,
这是不用课税的。
第二栋自有住宅认定为养房。
既然不喜欢大家养房,奢侈税应该是十年,而不是两年。
十年的时间漏漏长,有本事养房的就去养吧。
至少,对于单一自有住宅的人,是不会受影响的。
而两年,是一个不痛不痒很鸡肋的长度。对于一个上涨的
地区,养一间房子两年只是刚好,没骚到痛处。
作者: OSCAR1202 (奥斯卡么两洞两)   2013-02-15 22:43:00
其实房屋税调得够高,大家就会乖乖的把钱挪出市场了。
作者: abcdefghi   2013-02-15 22:46:00
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人头
作者: abcdefghi   2013-02-15 22:47:00
如果鬼岛没有人头这种东西, 自用住宅不课税, 很多人都没
作者: abcdefghi   2013-02-15 22:48:00
意见, 政府到现在抓了多少人头户? 目前鬼岛的法治就是,
作者: abcdefghi   2013-02-15 22:49:00
"立法从严, 执法从轻", 情理法, 情字还摆第一咧, 简单的
作者: abcdefghi   2013-02-15 22:50:00
讲就是很会嘴炮, 很会幻想和作文, 但实际执行力是零!
作者: hopesong (希望之歌)   2013-02-15 22:53:00
没骚到痛处那些建商不会挨挨叫 就是有打到他们才会叫
作者: syterol (小贼)   2013-02-15 23:08:00
人头问题还好 因为现在的情况是全民炒房 不是全民都有人头
作者: zball (QQ)   2013-02-15 23:18:00
应该说吧 如果人头问题不解决 炒房的自然会用人头去解决课税
作者: zball (QQ)   2013-02-15 23:19:00
到时候一样压不住炒作的趋势 税收倒还是其次
作者: andy8035 (Sheng)   2013-02-16 00:25:00
现行法规有排除自有住宅不是吗…难不成我记错…我记得是第五条第一款???
作者: syterol (小贼)   2013-02-16 00:55:00
我认为应先拉长新成屋的奢侈税年限 现在都是新成屋带头炒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5-12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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