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代问一个都更问题,请抗争学生回答

楼主: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1-09 07:19:53
文林苑之后,我在演讲的时候,碰到的问题,曾有建设公司设立都部
设一经理下设四名开发专员,手上都更案件约40件进行中;另有一基金
也问到这一问题。
学生对都更不赞成户的支持原则是什么?
什么情形会介入?
抗争力道的使用?
抗争理由
其实建设公司理当比我清楚。他们还没有碰到学生抗争。他们要更清楚的
明白?现在是骑虎难下,六年前不作都更部,现在也没有物件可作,
作了都更部,也只是作小物件,而且,是合建案。都是100%同意,也没有
达到土地的要求,
有学生曾经参加抗争的人在此吗?
或是了解他们旳人在此
虚心受教,全文转寄建设公司
帅过头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3-01-09 07:29:00
其实理由应该只是"政治斗争"...XD之前有听说类似抗争理由好像是,祖产不想拆,但被强破.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3-01-09 07:30:00
而强破因为法律规定,而抗争者就抗争法律偏袒资方.所以 政府挺资方 > 白色恐怖 > .....然后就ㄧ长串类推..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3-01-09 07:31:00
不然我多希望建商来拆我家..XD..最好我买一栋他拆一栋.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1-09 07:54:00
都更利益摆不平引进来的吧 学生会关注土地我不太信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4:00
世界上的事情,大多数都是公婆都有理,很少谁全对或全错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5:00
愤青嘛~特色就是什么都要反对,特别是牵涉到1:政府2:财团3:重大社会议题,文林都更案都全了,不像吸引苍蝇的大便才怪...
作者: jamo (hi)   2013-01-09 07:58:00
至于抗争的介入跟力道的使用,就看有心人的引进跟炒作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3:00
问题在于:可否以多数决,剥夺人民财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6:00
如果可以 来投票将建商的房产分配给大众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7:00
即使要限制,要考虑有何重大公益? 给所有人多少保障?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0:09:00
文章很多阿 只是为了利益,在商言商,何必想,拆就对了
作者: suntex (中产小市民)   2013-01-09 10:21:00
就台北市政府蓝色执政这么简单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3-01-09 10:28:00
就只是反蓝色执政而已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3-01-09 10:29:00
电影 女朋友.男朋友 倒是简略的反应这些学生目的趁年轻卡位社会运动,被未来院长女儿看上,飞黄腾达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3-01-09 10:30:00
参与这些运动是为自己将来从政切入的最直接办法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1-09 11:38:00
资讯不对衬 媒体垄断 一个阅报率超过50%的媒体 才是垄断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1-09 11:39:00
他怎么写 风向就怎么转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1:45:00
鬼扯 都更是强制处分不是剥夺 学法的还搞不清楚差别嘛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1:58:00
囧 D大一定要战意浓厚吗? 贵校徐教授是说:..都市更新,都涉及了政府对于财产权的剥夺及强制迫迁"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1:59:00
如果您要说那不对 OK 不是剥夺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1:00
那徐教授有没有告法规范对土地所有权的逻辑就是可以采多数绝告诉你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2:00
共有土地/建物处分原则就是采多数绝 不是只有都市更新徐教授当然不会告诉你 因为都讲不清楚他就站不住脚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3:00
讲清楚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4:00
不讲都更 区段征收、市地重划、土地法34-1、公寓大厦管理条难道没有"限制"财产权的设计?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5:00
不讲共有物 建蔽率、容积率、土地使用细目 难道没有"限制"地主的财产权?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6:00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保障了人民绝对财产权不能被限制了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2:06:00
他站不站得住脚,那是跟我无关。你说不是 那就不是。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07:00
社运学者的话听听就好了 颜色错了 什么鬼借口都能出来媒体垄断标准都过算超过300%的 真他妈的见鬼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14:00
另外跟 kai761 道歉 不好意思因为是领域的所以比较愤慨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1-09 12:15:00
因为都更被污名化的结果对都市的发展造成很大的麻烦像这阵子的重划区狂热 其实也或多或少是都更失败下的产物\y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2:16:00
没关系地
作者: ljuber (美少妇与女儿同学的故事)   2013-01-09 12:21:00
我有跟一些学生讨论就是一定要100% 才能做 其他都不行我指的是我认识还在念书的学生朋友
作者: BlueSatan (...￾  )   2013-01-09 15:37:00
推jamo大的三点,真是精辟的分析,虽然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三神器这么容易打动台湾年轻人的心,或台湾人心?是因为长期被殖民,所以骨子里就有反抗权威的基因吗?!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09 15:43:00
因为大部分台湾人也只会从这几点去看任何事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3-01-09 15:44:00
不会有人相信有人是真的不想卖 只会说人钱谈不拢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2:00
公益VS私益 的衡量,很难有个标准,很难办的。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27:00
我还蛮期待有个政策辩论的节目,专门供两方辩论勒!反正在辩论上好好辨,至少不会浪费社会资源,警察可以做别的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8:00
难 反正现在的台湾,先污名化奸商或贪财屋主再说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28:00
勤务,也不会有人受伤。也许交叉辩论后,可以有部分共识。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29:00
利委把持的国会,号称专业但无能的政府,求商机的建商,想得好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6:30:00
价钱的投机者,或单纯不想卖的屋主 怎会有共识呢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30:00
有时候很迷惑,现在的新闻很喜欢报少数人的意见,为什么不两方、三方或是利益相关者都报一报,公平点。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6:33:00
现在的社会很容易少数主宰多数。
作者: ru04hj4 (纯朴乡下人II)   2013-01-09 16:45:00
建商没谈好就先拆同意户又先卖其实就让人觉得很贪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5:00
原本是不关学生的事 但是强拆就犯众怒了 了了吗?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6:00
强拆等于是帮财团 学生当然不爽至于你说不是也帮到愿意都更的住户吗? 问题是那是私产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3-01-09 17:07:00
没有任何公益性质 没理让多数人去主导少数人的选择在都更时 应该每个人的意见都该被尊重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09 17:37:00
说穿了,就是要多数服从少数。哪有尊重多数?何况法律程序都走完了,不是吗?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27:00
如果可以 想知道搞都更,要花多少成本(包括台面下),公司可有多少利润; 开得条件 与反对户希望 差距多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28:00
那些审查委员,应该不是好应付的吧
作者: kai761   2013-01-09 18:34:00
好像常在争那个 权利变换的公平性,是吗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1-09 22:35:00
建商你好,请问房子可以卖便宜一点吗 你们毛利50%应该够了
作者: ljuber (美少妇与女儿同学的故事)   2013-01-09 22:41:00
其实不用想太多 就是只能取得100%同意而已 就这么简单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01:02:00
100%同意才难。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3-01-10 01:17:00
50%...建商会说 : 50%我要倒了,妳们自己找攻人盖巴..XD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10:03:00
saplpa太客气了,错估部分人的贪心,有些人想的是建商不要赚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1-10 10:04:00
,帮我盖好就好了。有赚就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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