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客户call我去聊聊 告诉我卖了一块农地 "中人"成交的
我看了一下买卖契约书 还有一张用A4电脑打的简易委托书
简易委托书的内容真的很夸张
地主确认实拿价格5XX
中人的佣收报酬写到 溢价部分归受托人 不受一般仲介费之相关规定约束
结果总价卖了7XX
大赚近250万 等于总价的31%佣金
试问各位版友 你看到这不觉得离谱吗?
反而是对一般正当程序买卖的房仲当87
政府制定不动产经纪条例 为仲介业做规费 甚至佣收不得超过6%上限
昨天总算让我见识到"中人"是如何大赚一笔的
之前都听过类似案例 这次真的白纸黑字眼见为凭了
中人 = 免房仲业务证照 = 介绍人 = 一般民众
所以人人都可以当中人 只是一般民众顶多收个小红包而已
老实说 我很想去检举她
大家得看法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