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说不还不够/都更怎拒绝 民众雾煞煞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11-14 09:54:46
※ 引述《Omara (奥玛)》之铭言:
: 不不不,这个都更处长表达的很清楚
: 新闻里的人民已经很明确的表达了N次的"不愿意"
: 但只要建商的手续一提再提,那些不知道什么名目的鸟会一开再开
: 只要你不知道怎么正确的拒绝,或甚至漏掉一次你根本不知道的程序
: 技术上建商就是得到你的同意了,不管你说了多少次"不"都一样
: 一般人民哪来那么多时间金钱、或者知识,跟专门搞这种事情的建商耗下去?
这是错误解读
都更处处长的意思是说, 民众要表达不同意, 不能只是口头跟建商说
因为绝大多数建商为了粉饰意见表达状况, 都不会把你的口头表达列入正式资料
而不列入正式资料, 你的意见都审会就看不见
都审会没看到你的意见, 就是当你“未表达意见”, 而不会认为你“不同意”
当然, “未表达意见”也不会被当作“同意”
所以你要出席公听会, 在正式文件留下纪录, 这样都审会才能看见, 才知道你不同意
而如果你担心建商隐匿公听会文件, 把你的“不同意”变成“未表达意见”
最好的方法就是也寄一份都更处留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