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说不还不够/都更怎拒绝 民众雾煞煞

楼主: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11-14 09:46:44
※ 引述《aa1655714 (小尾)》之铭言:
: 如依照法定程序,住户一次不出席,就有可能被建商被认定是不吭声的同意。
不可能
就算你通通都不出席, 只要你不签同意书, 你只会被认定是“未表示意见”
不会被当作是“同意”, 除非有人伪造你的同意文件
所有“未表示意见”者跟“不同意”者
在计算同意比例的时候都不会被归入“同意”比例内
只有有签同意文件的, 才会被计入“同意”
然后这些“未表示意见”者, 到都审会那边, 委员会要求实施者“再去努力看看”
: 那如果是寄存证信函给建商,附件给台北市市长,副本给台北市都更委员会,存证信函
: 就是明白表示“不同意”,这时候还可以用“不来开会”,就是认定不吭声=同意?
: 如果有效的话,那看人人都会存证信函给台北市政府跟建商,或许效果还比较好一点...
: 又或者是找见证人到法院,直接法院公正“不同意”,做法律上的背书?
请勿以讹传讹
作者: qsub (随便啦...都好)   2011-01-14 10:27:00
以佛家来说所见未必真 再加上媒体和网络论坛这世界更是奇幻XD
作者: cvcv (我是阿宅!!)   2011-01-14 10:39:00
乡民,总是习惯性的被害妄想症~~
作者: moocow (void)   2011-01-14 23:08:00
永春彭家表示: 为啥我被签 但是会被伪造文书说我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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