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人在一个仲介游说下签下不动产购买意愿书并付下订金
意愿书上有一条文写到
撤回期间:
买方出价后,得于卖方同意出售前为随时取消本出价意愿,如卖方同意出售后
买方取消才构成违约。
想请问若卖方未同意出售前
我们想取消此出价意愿,订金是否可取回?
因为那个房仲要求我们1%给房仲公司当佣金
还要私下给她十万,所以让我们觉得很不舒服
而且那个一楼房子
后面有人从同栋四楼自杀跳下身亡过
但因为不是发生在那间房子只是在身亡在后面也不构成凶宅
所以有点后悔
想请问版上有没有人精通此方面的板友帮忙回应
请大家帮帮忙!!
20万订金实在不是小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