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free (hi)
2012-09-19 13:12:33※ 引述《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之铭言:
: ※ 引述《jamo (hi)》之铭言:
: : 推 InHouseBoy:说拆还是得拆~我一个同事就是这样跑回台湾的 09/18 22:54
: : → InHouseBoy:开路拆他的餐饮店 09/18 22:54
: : 推 furuta27:七十年 很多事情都会变 09/18 22:58
: : → kinggod:大陆不是不能拆 真想拆你 晚上失火人被绑走...(后面自己 09/18 23:59
: : → kinggod:接 年限到不拆 要不有历史价值(墙上有黑牌 上海很多老房 09/19 00:00
: : → kinggod:子你仔细看都有 要不屋主后台够硬 没后台别这样玩的好 09/19 00:02
: : → kinggod:你有空去其他省会都市走走 他们房子是小区式的 一区区都 09/19 00:07
: : → kinggod:很方正 那些上面都有原住户 不过他们拆迁补偿很不错 09/19 00:07
: : → kinggod:可能容积率给的也高 1间分3间~5间的我都听过.. 09/19 00:08
: : → kinggod:或者坐车到世纪大道源深体育场那 那边每区都方方正正的 09/19 00:11
: : → kinggod:离陆家嘴也不远 拆不掉的地方可能盖到这么方正... 09/19 00:12
: : → mikemai0080:白痴才会相信中国,哪天怎么“摔死”的都不知道 09/19 01:03
: : → kai761:对岸物权法149的自动续期,不等于不会被征收 09/19 01:33
: : → kai761:咕狗"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挑篇看,里头会有使用权人 09/19 01:34
: 不用以为中国多野蛮,台湾多文明,没什么资格笑人家
: 台湾才是一堆拆人不手软的,台湾法律的土地征收条例和补偿办法,比共产党还土匪
: 台湾的土征条例才是流氓国家中的流氓,黑暗中的黑暗
: 长期是被学界和弱势垢病的极恶法
: http://0rz.tw/OlNjQ
: 除了知名的苗栗大埔,桃园,中科等案件,网络搜寻近年恶征强征简直多如繁星
: 而且不乏社会无人关心的案件
: 现在桃园航空城划了巨大开发面积,看又有几个自用地主要倒大霉
: 但是像台湾和中国这种土征开发的流氓国家,还是有一些潜规则可以遵循的
: 最基本的就是:买荒凉的农地工业用地最会倒大霉
: 因为户数少,土地大,要搞只要搞你一个人,简单
: 买愈旧的房产愈容易倒楣
: 买新的开发区没问题,因为刚改建好,大楼全新,户数又多
: 台湾和中国两大流氓政府再脑包也不会铲除新大楼去开发
: 所以不管在中国还台湾,在投资房产时,若不是政商关系良好,
: 以及用途是纯投资非自用,不用想去碰炒农地和亟待改建的旧屋
这,你是不是搞错一个最基本的事实
在中国,人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
其乃是采取集体所有制
分别为农村集体所有,城镇集体所有和国有
所以你看到的补偿费那么高
但事实上使用人一点也分不到
都给相关的农村公社,城镇给拿走了
使用人所取的的只是地上物的补偿费而已
虽然中国后来修正物权法,保障承包人之承包权
但实际上落实的比率微乎其微
只要有商机,政府随时都可把你的承包权收回
这个台湾宪法明文保障私人土地所有权之规范如何类比?
哪次尊重过他人意见,跟中国有何不同?这种毫无落实的明文规定有何意义?中国宪法也明定集会言论自由咧!
作者:
kinggod (不可以在打B了...)
2012-09-19 13:16:00楼上 你现在这言论 在大陆基本上就会被关切了 了吗??
谁诉讼?土征法本身就是‘合法’的,跟谁诉讼??怎么索赔?
作者:
kinggod (不可以在打B了...)
2012-09-19 13:18:00在中国 你是连争的机会都没 法院参考就好!!
作者:
Amophis (Anything else?)
2012-09-19 13:24:00房板战神必推!
你确定要比一下撤销的案例比较多,还是申诉无门的血泪比较多?
作者:
decay (芽虫)
2012-09-19 13:27:00又长知识, 油水都给领导拿走了...底下人民温饱就偷笑了
你这只是纯粹为辩而辩而以,无法颠覆‘台湾政府的土地征收是一种不公不义,想拆就拆想征就征’的事时立论,因为绝多数状况都是如此
划区,谁说了算,裁量权根本完全在政府一方,白话翻译仍然是想征就征,想拆就拆,怎样乱搞都有公益性
我的回文相当清楚。你才勿逃避问题。随便盖个蚊子园区当然也可以说有公益性,人民权利根本任意被剥夺中国的强征还不是公益和重划,双重标准何在?
作者:
Kael 2012-09-19 13:38:00血泪也要看是真血泪还是假血泪,有些人查证都不查就信新闻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2-09-19 13:39:00人家都贴了一堆有凭有具的东西了 硬凹实在很难看
哪一个强征不是去做公益的蚊子园区建设的这样当然是一切合法,合法的强制剥夺人民财产
作者:
Kael 2012-09-19 13:41:00跟跳针的人很难沟通.h大加油
偷渡大型正义,殊不知护航的只是‘合法无虞’而这个法本身就是恶法,被恶意使用,跟中国无不同哈,自以为打别人脸。台湾土征血泪案件不知多少起,
沧海之中好不容易一件诉讼成功的小型个案,就被你上纲成国家没有问题,法律没有问题,正义无虞,伟哉根本只有一件个案而已,我可以翻出30件血泪个案到底哪方是多数,才是你不断跳针逃避的问题
不断拿‘一件’沧海之中个侥幸个案跳针.老共偶尔放了一个人,就可以论证是自由国家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2-09-19 13:58:00Z大 你要想想 在台湾还可以打官司 在中国__________
同样的法,每天都有人胜诉败诉,谁的问题,不如说这是什么毫无逻辑关系的蠢问题.小孩子吵架式的论述,还自以为打脸,不再奉陪根本就是法律的问题.
呵,鸡同鸭讲。所以说你根本只是在辩护‘合法’而不是在讨论‘公益正当性’。那种规定的公益范围模糊的
要死,你随便想推个什么园区,什么重划区,不管最后会不会蚊子,成功失败,都可以是公益,都可以强征他
人土地,而且近年来县市财源不足,假公益名行炒地之时,不断强征掠夺土地的状况密集出现,根本有如中国
说起来最跳针的是你,你不断说‘合宪合宪’,不出‘一切依法,谢谢指教’的层次,呵呵
在这种情形下,人民住在荒郊野外的潜力地点财产有如风中残烛,随时可以被随便掠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9-19 14:21:00可以请z大回一篇,举出30个案例,有诉讼但是失败的例子吗
作者:
GuessXX (HI)
2012-09-19 14:22:00别人举例说个案,自己又不举例,这样很跳针耶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37:00大部分赞同h大的看法。 补充一下,台湾的土征,问题比较出在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38:00有无征收必要? 比方说一堆空置工业区,还要新增工业区,这点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40:00是法院比较难判断的。 至于程序规定,违反而被法院撤销(或下情况判决),可以找到一些例子。
作者:
winwind (马拉松一年级生)
2012-09-19 14:40:00等z大的30个败诉案例中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42:00对岸 听说若是使用权,补偿不是直接发给个人,而是发给某个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43:00团体(类似地方团体?),因为土地是国有的。 而且,要提行政诉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44:00讼,像古代击鼓鸣冤,要法院肯接案,才会审(台湾缴钱就审)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46:00两岸的制度的规划,想法有点差异。
作者:
kai761 2012-09-19 14:52:00被征收不爽不领钱 台湾:公库存著等你领 对岸:反革命罪 :p
作者:
GuessXX (HI)
2012-09-19 15:29:00一个小时了,Z大还没准备好资料吗?
作者:
Amophis (Anything else?)
2012-09-19 16:12:00房板战神必推
作者:
jacksun ( )
2012-09-19 16:17:00推战神 台湾虽然号称鬼岛 跟共产党还是差很多的...
作者:
pppooqqq (pppooqqq)
2012-09-19 20:04:00嘘明显 其实z大讲的也不然全无道理 只差佐证
快去中国买房 中国的补贴超棒的 靠补贴过下半辈子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