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中和买了一间电梯大套房(生平第一间房子)
因为实在买的太便宜 31.4W/坪
市场行情价约34 35
且最近楼上成交一间38W/坪
仲介问我说要不要拿出来再卖
但我讷闷不是有奢侈税的问题吗?
仲介却跟我说我是首购
只要跟国税局的人解释说
上班不方便 故考虑先卖再买换屋
以此理由规避 请问版上高手
这方法真的可行吗?
或是有其他方法可闪??
作者: ebssik (怎么) 2012-09-18 20:42:00
仲介讲的不准 "非自愿"因素才行 总要有个证明给国税局
作者:
sinni (临表涕泣,不知所云。)
2012-09-18 20:43:00跟他白纸黑字签下来,如果要付奢侈税就他付! XD
作者:
Xpro73 2012-09-18 21:03:00不是户籍进去就ok了吗
作者:
gg78 (大丰)
2012-09-18 21:11:00最近是多久啊 名下只有一间房吗 结婚没
作者:
gtguy ( )
2012-09-18 21:57:00名下只有一间的话办自住就不用付奢侈税 没绑两年问题
作者:
gtguy ( )
2012-09-18 21:58:00如果说一定要卖再买的话 建议半年内还没结婚再考虑
作者:
gtguy ( )
2012-09-18 21:59:00除非你不介意房子不在你名下 另外可请教是哪个建案吗
作者:
cvanilla (雨乐伞业头家娘)
2012-09-18 22:10:00有个疑问 你用38卖掉 那再买会低于38吗? 为何要卖啊?
叫仲介把奢侈税的费用给你,来日没被课税再还他,保险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9-19 00:13:00
明年要缴税就知道了 仲介赚到手先跑就好了
作者:
kai761 2012-09-19 00:18:00特种货物税条例5条1款 叫他背看看
作者:
kai761 2012-09-19 00:19:00要完全符合那款,就没奢侈税,问题是他有跟你说吗?
作者:
kai761 2012-09-19 00:22:00本人配偶子孙加起来只有一户+户籍登记+未出租营业用
作者:
kai761 2012-09-19 00:23:00未成年
作者:
kai761 2012-09-19 00:24:00上班不方便...这也讲得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