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透过仲介 在新北市入手一间16年的电梯华厦准备自住
签约当天仲介问是否要做氯离子检测 买房子用的都是血汗钱
询问卖方(第二任屋主)购入当时是否有做过氯离子检测
卖方表示没有
为了让心里踏实一点当下就决定自费检测(找SGS)
检测的过程就如同网络上所能找到的经验分享
检验报告也在昨天出炉
代书打电话告知我检测的平均值落在 0.426 公斤/每立方公尺
称落在正常范围内
相较于代书略带恭喜的口吻 我反而开始觉得心头蒙上一层薄雾
该建物完工日为84/12/01 当然根据普遍说法 只要值落在0.3~0.6以内都算正常
根据目前手边能找到的判决和一些技术期刊的认定
似乎又以偏向个案为主
氯离子检测固然是重要的参考指标 但仍需辅以建物实际状况如梁柱 剪力墙有无
受到严重侵蚀才得以具体认定为据已解约的重大瑕疵要件 否则仅能以减少价金等其他
方式
至于新旧制氯离子检测值认定标准
是从旧 或是一体适用从新 相关讨论我也是看得一头雾水
有人说只要超过0.3就算
问题是修法前的确明文规定在一般条件下0.3~0.6都算正常
但书是需有补强措施
换句话说 仲介的合约书上所载被批评的"不平等条约" 就法论法仲介似乎也站得住脚
要以检测值0.426为杀价或解约 可能我方立场也不是很稳固
屋子前后看过几次 基本上公共空间和地下停车位都没有看见符合海砂屋特征的迹象
所以我也很纳闷 氯离子检测值真的是通说或市场上唯一的标准吗
更进一步讲 0.426的值是不是足以作为放贷银行拒贷的理由
还有 大家碰到这种问题 在约都签的情形下 有没有人碰过这种超标一些
然后解约或其他处理的方式 ?
还或者想说只超过一些 既然没有其他的上述海砂屋迹象 那就继续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