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向大家请教一下,
之前家里卖了一块土地给建设开发公司,已签订买卖合约,委托永X仲介,
买方订金已入保证金专户,但是最近鉴界才发现部分土地,
有被邻地所有权人侵占的问题,围墙盖在土地上,
延伸出来的问题就是买方要求处理这个状况,
邻地所有权人也对鉴界有争议,要求重新鉴界,以上都算是合理的请求,
但是现在卡在买卖合约有履行的期限,大概在八月底,
重新鉴界到拆除地上物要花费相当的时间,甚至要走到法院的攻防都有可能,
所以可能会无法在期限日履行合约....
自己大概查了一些粗浅的资料,卖方有所谓的瑕疵担保责任,
所以在期限内无法完成土地所有权的交付,在合约看来会相当不妙,
可能会有高额的违约金....
请问现在该怎么做才会比较好,再次申请重新鉴界,请邻地所有权人到场,
寄存证信函给邻地所有权人告知他有侵占土地的事实,
协同买方跟邻地所有权人到协调委员会协调,保存卖方积极处理的证据,
若真的无法拖下去,可否直接毁坏围墙,好让土地可以交付买家,
当然这样做会产生许多问题,买家是否愿意履行合约?
毕竟好像还有界定的争议未除,地上财产权毁坏卖方要赔偿,
这部份要跟违约金做衡量看哪个孰大孰小,应该是违约金大很多....
暂时自己只想到这些问题,在这个合约上是否毫无挽救的地步,
望版友可以提供一些想法,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