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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容:
〔自由时报记者卢冠诚/台北报导〕中央银行上周四理监事会议,针对豪宅采取第三波选
择性信用管制后,随即发文给全体金融机构,要求各银行办理豪宅贷款时,除了贷款成数
不得超过六成外,还必须从严认定,展现打击炒房的决心。
转增贷金额 不得逾原贷额度
为避免“假转贷、真增贷”,央行特别要求,借款人申办豪宅贷款起算的三年内,办理转
贷者,转贷金额不得超过原贷余额,亦即不得增贷;而三年后办理转贷者,可以增贷,但
转增贷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原贷款额度。
举例来说,民众买一亿元豪宅,向银行贷款五成,三年内已先偿还一千万元,房贷余额剩
下四千万元,虽其他银行可贷至四千五百万元,但即使转贷最高还是四千万元;至于三年
后,就算豪宅增值至一.五亿元,不过转贷最高还是只能贷五千万元。
此外,就像投资客于购置管控区(台北市及新北市十三区)房屋,央行要求豪宅贷款同样
须受“旧屋增贷”合计最高六成的限制,代表民众要买间一亿元豪宅时,就算拿其他房屋
想要增贷,最高还是不能超过六千万元。
另一方面,像台湾银行不承做每坪一五○万元豪宅,部分公股行库也自动将贷款成数砍到
五成,这些银行内部规范都比央行还严格,央行也表示欢迎,并乐观其成。
“买豪宅前要想清楚!”有银行主管开玩笑说,也许是因为很多不动产业者宣称,会买豪
宅的口袋都够深,不需要贷款,所以央行当然就从严认定,避免银行资金遭到滥用。
3.心得或感想:
先贷款买屋 之后再抵押房屋再贷款
投机者的不肖手法 左手贷右手! 银行随便放款都没责任?
台湾金融迟早被少数既得利益者玩死
央行的限贷方向是正确的
所谓买豪宅 只是炒作债务金融! 到最后泡沫破了全民买单
东帝士陈由豪还不是拍拍屁股去美国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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