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抢救35岁+日本政府打房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2:50:29
首先和大家报告一下,抢救35岁是一本书名,
是由NHK跟"三菱总合研究所"共同合作,
在2009当时所做的的全国性调查并把它做成一个专集在电视上拨出,
引起当时日本的广大回响。
如今将结果集结出来的一本书,2012今年在台湾发行。
再加上
日本政府打房,使用超高重击的让渡所得,也就是日本版的奢侈税
(相关税率请自行爬文小弟在本版的拙著)
以下是小弟的研读心得(有加入个人日本居住心得)
日本的当时研究2009年,35岁代人(本文内文标准略为32-36)的生活状况,
由于此代人大部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婴儿潮的下一代,
因此实际上并没有吃过多大的苦头(和婴儿潮世代的父母们比较确实没有),
故35岁代人较无父母辈的经济压力和忧患意识观念,
储蓄观念也较无
也没有太高比例的人要养家,所以赚多少花多少的人很多。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比我们要养太多的人口严重。
由于父母辈大多从小失学,因此非常重视小孩的教育
35岁代的教育,绝大多数都有高中、大学毕业,
硕博士更不在少数(看看台湾流浪硕博士即可见一斑)
但是大家的教育程度都提升了,也就是说大家的机会点是一样的,
反而一个工作竞争者增多,
因此,
人口数减少,但是工作机会没有增加
也就现在硕博士抢著做工友的人,大有人在
在薪水减少、税负却又增加的情况下,
我们35岁代,人口确实又比父母那一代少,因此35岁代必须要养的人
每一个人(年轻人)要养的人远远超过一个人(年长人),
这是不成比例的
因此我们的负担极为沉重
死去的人,享受了这两代人的努力,造成了现在活着的人更大的负担
因为必须养自己
同时还要缴税 养上一代人
时间退回到1970-1980年代,日本经济繁荣,什么投资都能赚钱
加上战后社会结构由农业社会彻底转型变成工商业社会
因此持有农田和农地,不再是赚钱的好方法,
农夫也大多改行
此时建造房子的人、买房子的人,开始赚到钱,
因此吸引了后续一狗票人买地、盖房子、买房子,每个人都赚,
大家都如法炮制,
1980年代
整个东京面积大约等同加州面积一样大小的区域
房价却大概可以买下整个美国(这就是一个东京可以买下整个美国的说法由来)
1980年代房地产泡沫经济发站到淋漓竟致
连琴棋书画停车证会员证都可以赚钱的时代,白道黑道都参一咖
当有人一天之内靠着房子买空卖空赚到几千万几亿日币时,
东京的歌舞伎町却会有人是被从乡下卖到这里来赚钱 原因是好赚
银行不顾一切 把主力全部放在房贷
全日本人都把钱拿去买房子 疯狂贷款
自以为是的理由是土地不会跌 土地就这么多 房子保值 不住可以租(咦..好耳熟...)
这是一个畸形的社会 也不健全
日本政府1990年开实施让度所得(在此先以"日版奢侈税"作理解)
将土地房屋森林和一堆高价鬼証全部纳入课税,移转就课!
注意,还有源泉所得(也请乡民就是以"所得税"来理解)
1991房价开始下跌、公司周转不灵(投机炒房的公司)、很多人工作开始不稳定
接着退休制度、雇用制度崩坏
日本乡民开始缴不起房贷
接着就是房价一路重挫.....
日版奢侈税后,日本的房地产(针对东京)重跌70%
看清楚喔....是70%....
日本的房仲业消失了50%(官方说法...)
后来连银行都倒闭
几乎每天都有人在跳楼跳东京湾、电车每线每线好像都轮流跑马灯"人身事故",
至此日本房价一蹶不振
针对本版的角度 对照35岁代而言 就缩限讨论房地产
我们没有日本的良好大环境可以支撑
台湾是小国 地理小国 政治小国 经济小国
35岁代日本和台湾都一样 就算考取10张专业证照 可能也没办法养活自己
因此更别想养活家人
连父母都养不起 更不敢奢望结婚、生小孩
日本的生育率大约在0.98-1.1,台湾呢?
我们的生育率是在0.9左右
而且请特别注意这是官方数字...这是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国家(或区域..请勿战谢谢)
台湾的房价没有理由这么高
尤其在20几年前引进仲介制度的时候
是从日本引进的
仲介制度几乎全抄
斡旋要约根本就是全抄
所以日本遇到的问题(泡沫房价)
台湾很自然也遇到了(泡沫房价)
房价真要说被垫高
就是你那买方2%仲介费、卖方4%仲介费
把房价一整个垫高
吹泡泡的房仲,把你的资产泡泡吹的过高,想买的人,
自然得想办法接下这么高泡泡的东西
等泡泡破了
这杯饮料里面的内容物可能连半杯都不到
但是注意,我们没有认真打房的政府,也没有日本奢侈税这种重税
帅大曾说过 政府是庄家 他要开几点就开几点 他要发什么牌给你就发什么牌给你
政府有没有吹泡泡
我不知道
但是很明显的 现在吹泡泡的人 就是房仲
买卖双方只要在法定的6%服务费之内,
各付0.5%仲介费给房仲
房价立刻缓涨 而且还会下跌 经济的泡泡不会破掉 但是会恢复正常水位
买方也不会买贵
卖方也不会赔卖
日本也没有每件都6%
而且日本早已使用公开竞价购买房子,同价格者抽签
想买房子的人没有错
想卖房子的人没有错
错的是没有生产、库存、运送、担付物品瑕疵,却想要收取高额报酬的人。
作者: loko (太多事无法掌握)   2012-06-08 03:03:00
麻烦你去查一下日本房价泡沫的原因 不要无知乱讲一些似是而非的可笑言论 google应该会用吧 哀~~~
作者: allnation (天天天蓝)   2012-06-08 03:04:00
一楼要不要直接贴出来比较快也较准确能表达你的意思
作者: loko (太多事无法掌握)   2012-06-08 03:09:00
google随便就有了 别这么懒好吗 http://0rz.tw/cyd9K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22:00
哇哈哈哈...是是是....小弟受教了:)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23:00
提醒你 日本人当初炒房地产的理由?您的连结没有提到喔 再加油点 :D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35:00
让渡所得税属于财产交易所得税, 并非奢侈税日本的让渡所得税应该是相当于台湾财产交易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才对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36:00
日本并没有类似奢侈税的不动产税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39:00
谢谢楼上指教 小弟确实本文是直接用来当奢侈税类比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42:00
您或可详参小弟本版拙著 文章编号 13138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4:00
两篇写的都是错的另外, 其实让渡所得税应该是不会比奢侈税重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5:00
因为让渡所得税只针对差价课征, 奢侈税却是针对卖价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45:00
那还请教您的高见谢谢 如能有日文原文出处更好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6:00
除非你短期获利一倍以上, 不然应该还是奢侈税比较重http://www.nta.go.jp/zeimokubetsu/joto.htm日本国税厅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7:00
让渡所得只有针对获益课税 和奢侈税性质完全不同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47:00
让度所得原本就是要抑制房价 绝非所得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8:00
就跟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一样这不是我的见解有误会 这是事实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48:00
日本让度所得也包含高价物品 基本上台湾奢侈税精神也一样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49:00
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一样包括高价物品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0:00
基本上像是高尔夫球场会员资格转让之类的 在台湾也是纳入财产交易所得税的范围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50:00
如这样解释 我认同 那么台版奢侈税也可以解释成所得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1:00
台版奢侈税完全非所得税你先搞清楚什么叫“所得”税好吗?所得税 顾名思义 就是有所得(获利)才有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2:00
日本的不动产让渡所得税 就是有获利才有税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52:00
就我的认知以及文中的类比 就是将让渡所得类比奢侈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3:00
你的认知是错的基本上日本的让渡所得税跟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规定上是非常类似所得税=有获益才需要课 没有获益就不用奢侈税=针对总价课征 没有获利甚至亏损一样要课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4:00
很显然你的认知完全是错误的类比也是错误的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  因为土地的部分另外用土地增值税处理  所以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在一般不动产交易里头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3:55:00
只针对建物课税  这是台日在不动产所得税法上最大的不同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56:00
不好意思,首先向您表达敬意,另外,我不认同让度所得比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58:00
奢侈税低。如果比奢侈税低,就不会有日本打击房价的效果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3:59:00
日本土地建物均课,台湾分开,这个我懂谢谢。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0:00
您说的购入价减掉出售价后才课税,我也认同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1:00
但是我强调的是,日版就是要抑止房价短期高升因此分短期转让和长期转让和台版奢侈税的精神相当并非文中强调日版=台版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1:00
让渡所得税若非获利超高, 不然比奢侈税低 这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2:00
这跟他有没有打击房价效果无湾关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2:00
请注意我是强调类比 用以理解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3:00
并非全部所得均可抵扣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3:00
不管说几次都一样, 你的类比是错误的我没有说全部所得均可扣抵我说过 日台财产交易所得税规定几乎一样台湾财产交易所得税属于特别所得 发生亏损扣抵时 是扣抵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4:00
或许我应该在强调一下,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4:00
特殊所得中的财产所得  日本也是一样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5:00
真的要类比 应该是拿日本的不动产让渡所得税类比实价课税才比较有道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6:00
因为造成台日财产所得税课征差异最大的差别 除了台湾土地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6:00
您坚持我类比错误 小弟虚心接受但是就我的认知和解读 立场不变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7:00
跟建物分开课征之外  就是台湾是用公告现值课征, 而不是用实价说实在的 我看不出你有虚心接受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7:00
另外台版的实价课税 现在根本没有明文订案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8:00
不然还讨论什么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8:00
但是不存在的东西 要说接近 您的主张较为牵强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09:00
难到央行管制性用也可以说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是一样的东西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09:00
哈哈 您感受不到虚心接受 谢谢您的感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10:00
小弟仅就现况说明 并请乡民以奢侈税方式去理解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0:00
照你的说法 只要是为了打击房地产 就可以视为一样?你叫乡民以奢侈税去理解就是错误的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1:00
日本的财产让渡所得税=实价课税=\=奢侈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2:00
日本并.无.类似奢侈税的税制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12:00
非常感谢。谢谢,我应该以实价课税请乡民理解谢谢大大的指导,小弟诚心接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4:00
诚心接受的话赶快修文吧 不然有人只看内文的 不是一样会被你误导吗? 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14:00
但绝无误导之意。因为实价课税的概念,将来您能保证接近让渡所得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5:00
有意的那就叫欺骗了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15:00
谢谢您了 如不介意,请容我提示您的ID于内文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6:00
实价课税只是将目前以公告价格为准改为用实价而已..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7:00
若未来实施税法上有所改变  那是出于其他的考量 而非实价这个概念有什么不同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17:00
漏回一个问题,管制信用和奢侈税不属于税法问题 无法类比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8:00
既然你知道信用管制跟奢侈税无法类比那么为什么奢侈税跟所得税就可以说他们一样?明明税法上一个属于所得税一个属于转移税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19:00
另外, 你对源泉所得也是有误解...源泉所得=\=所得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0:00
源泉所得税 其实就是台湾的预扣所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0:00
先回实价课税问题。大大您或许容有误解,台湾目前早已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1:00
实价课税。所得税申报台湾财产交易所得原本就有实价课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1:00
源泉所得税的字面意思, 是类似台湾的"就源扣缴"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2:00
日本财产交易所得 全部放在 让度所得吗? 不是吧!?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2:00
台湾的不动产财产交易所得税  是用认定所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3:00
这是表示让度所得原本就特别从所得税里面分离出来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3:00
源泉所得=就源扣缴让渡所得是属于日本所得税里头的特殊所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4:00
台湾所得税法内的财产交易所得 原本就有实价课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4:00
造成差异的是 台湾土地另外课土地增值税 而从所得税里头拿掉 而且非实价课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5:00
而一般契约都是打总价 很少有土地跟建物分开打价所以绝大多数的情况  都是用认定所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5:00
大大是您理解错误。台湾原本就实价课税囉:)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6:00
也就是依各县市公告的建物价值标准表乘上各县市的认定所得比例, 作为房屋的财产交易所得税........真的是快昏倒了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27:00
大大或许需要再确认一下,台湾的实价课税是否和您理解相同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7:00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8:00
房屋交易所得 X 6%~40%核定契价 X 所得标准see?台湾的房屋交易所得的所得额认定是用契价*所得标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29:00
契价=评定价格 所得标准=各县市每隔几年会公告一次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0:00
原来您的资讯是XX房屋,不是法规,我无言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0:00
谁无言啊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1:00
你举的算法,是没有办法提示购买证明时,才用核定契价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1:00
台湾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就是这么规定的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2:00
如果在您的心中只有这种申报方式,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2:00
现实上 因为私契很少会提出来 而且也没有建物跟土地分开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3:00
你在法规上看不到现实运作的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3:00
台版财产交易所得 绝非您上面所讲那一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4:00
提出私契价格的是非常少数少到实务上几乎忽略这种情况所以台湾房屋那个网页才会根本就只讲 契价*所得标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5:00
如果你对此有疑问 建议你多了解一下实务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5:00
您提的是"个人出售房屋未申报或已申报而未能提出证明文件"的申报方式。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6:00
请问你要提出什么证明文件证明你建物成本是多少、卖多少钱?你说你卖过房子?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6:00
台湾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就只规定这个报法吗???? 唉...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7:00
请问你要提出什么证明文件证明你建物成本是多少、卖多少钱?你回答我问题就好嘛XD财产交易所得税就这两个报法啊 XD一个是提出文件证明成本跟卖价 另一个就是依财政部核定标准课 难道有第三种方法? XD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38:00
财政部核定标准就是 契价*所得标准你不想用财政部核定标准 就是要自行举证问题是请问你要提出什么证明文件证明你建物成本是多少、卖多少钱?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39:00
第十七条之二(个人出售房屋税额之核定)大大您请过目...再讨论吧..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0:00
就是合约书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0:00
个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时之成交价额及成本费用之证明文件者,其财产交易所得之计算,依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七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1:00
依财政部核定标准核定之。我现在就是问请问你要提出什么证明文件证明你建物成本是多少、卖多少钱?所以说你真的是不懂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1:00
您的立论若成立,岂不台版核定契价=日版让渡所得计算????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2:00
就是合约书~~实务上就是合约书~~~~~~~~~~~~~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2:00
如果早就有实价课税 那现在讨论、要求实价课税是怎样?吃饱撑著什么合约书?你说你卖过房子不是?台湾合约书分公契跟私契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3:00
不客气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3:00
提出的就是买和卖的合约书......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4:00
哈 哈 哈 谢谢您喔 跟您讨论才衰呢....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4:00
买和卖的合约书(公契)上头写的价格就是评定价格啊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5:00
理论上实务上法规上 就是这样做 别说您不懂或没做过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5:00
很多次是几次?跟送公契的比例是多少?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6:00
实务上是像我说的那样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6:00
哈哈 不会 别恼羞啦 还要问几次 请问您几次呢?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7:00
我家族有作营建 兼做小型地方建案XD实务上根本没什么人核实申报所以才会有要求要实价课税的呼声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7:00
随你便囉。您讲的___房屋在您心目中是神资料无懈可击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8:00
你找哪个网站的资料都是一样的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48:00
小弟没有意见。祝福您囉 乡民自然会判断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49:00
http://0rz.tw/57T3a以财政部颁布之所得额标准乘以房屋评定现值据以认定,为现行实务上最常见的方式谢谢收看的确 我相信乡民自会判断XD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0:00
作者/安和地政士事务所所长 王彦琳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1:00
你找哪个网站 结果都一样啦 实务就是如此我只能说你这个代书的客户真的很衰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1:00
不客气啦 您也辛苦了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2:00
所得税法细则第十七条之二 您的解读直接引用房仲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2:00
所得税法施行细则有两个方法 我前面就说过了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3:00
不会啦,跟你讲话比较衰 是您想逞口舌之快吧目前的财产交易所得申报根本就跟让度所得天差地别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3:00
无所谓 反正 王彦琳就够打你脸了XD→ kevinjp:目前的财产交易所得申报根本就跟让度所得天差地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4:00
当然会有误解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4:00
废言 我前面不就说你应该拿实价课征来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相比吗? Xd谁误解?XD反正 王彦琳就够打你脸了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5:00
您既然也报好几百件 也都只申报低的 司马昭之心~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5:00
我前面就说过 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有两大不同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6:00
奇怪 你怎么知道用所得额标准*评定现值 比较低? XD奇怪 你怎么知道用所得额标准*评定现值 比较低? XD奇怪 你怎么知道用所得额标准*评定现值 比较低? XD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6:00
打到你的脸确实比较大力也比较大声~~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8 04:57:00
别忘记台版财产交易所得申报的方式嘿....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7:00
推 mariondean:我每次看您的文章心里都会os:神经病...我只能说我现在跟楼上这位有一样的感觉kevinjp 我一开始不就说台版的财产交易所得有两大不同吗...怎么跳针跳这么严重..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8:00
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有两大不同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有两大不同台湾的财产交易所得税跟日本的让渡所得税有两大不同希望你这次有看见...orz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4:59:00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知道用所得额标准*评定现值 比较低? XD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02:00
k桑讲不出来只好用自己都搞不懂的东西,自以为打到人脸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03:00
真的有做功课的人,不会这么容易受到网络言论蛊惑的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03:00
他自称是代书 我只能说要嘛是故意逞口舌之快 要嘛是不专业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04:00
口舌之快+不专业吧,这种等级的路边逛过去都是,不差这一个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04:00
税务旬刊第2074期
作者: HSNUSLCFRED (虚假之爱的真实)   2012-06-08 05:05:00
K大哪家代书啊?代书证号和经纪人证号是多少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05:00
个人出售房屋财产交易所得课税实务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05:00
证号这种东西不是拿台PSP边打都能过吗 lol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06:00
建议你看一下这篇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09:00
反串失败,难得睡不着找点乐子,这种等级实在提不起劲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17:00
楼上快去睡吧 天都要亮了 再不睡就没得睡了...我是昨天八点多就睡了 XD
作者: AirRider (又怎么了)   2012-06-08 05:20:00
你知道的,本来想看大树哥,没想到起来前就被打爆了zzz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08 05:29:00
为什么老王现在叫王大树@@ 看好几个人讲了...
作者: Lazi (Under The Bridge)   2012-06-08 05:53:00
因为他跟无尾熊外遇
作者: lohateve (阿懋)   2012-06-08 08:58:00
怎么还会有人跟他认真啊...
作者: Kenneth716 (野猫卯咪)   2012-06-08 09:09:00
我直接end了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2-06-08 09:12:00
台日税制和贷放条件差很多
作者: e33195 (向左走向右走)   2012-06-08 10:11:00
i大真认真,回到清晨耶, 回这种应该比熬夜看棒球累
作者: andy7829 (罐头)   2012-06-08 11:32:00
怎么可以脸这么肿呢 XDD 虚心受教真是看不出来
作者: alotofjeff ( )   2012-06-08 11:48:00
我也觉得, 台湾的房仲收费太高房屋又不是仲介盖的, 只是找个屋主, 照%收真的很怪
作者: alotofjeff ( )   2012-06-08 11:49:00
买五百万的房子找屋主谈, 买五千万一样是找屋主付出的心力可能差不多, 照%收到的费用却天差地远
作者: alotofjeff ( )   2012-06-08 11:51:00
可能买低价屋才有找仲介的价值吧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06-08 12:22:00
台湾的房仲制度是抄美国的,不是抄日本。台湾不允许房仲兼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06-08 12:23:00
营投资收租之类的,日本的不动产业是可以自营投资的。
作者: lulalla (定存利息好少)   2012-06-08 12:24:00
至于说收%数,美国也一样是收%数的,台湾不会比美日要高,房仲收费比香港大陆高倒是真的。
作者: kinggod (不可以在打B了...)   2012-06-08 13:01:00
房价高牵扯房仲太夸张了 任何制度到台湾都会被检讨成本成本太高 砍 服务费太高 砍 怪不得人们薪水上不来...
作者: Kenneth716 (野猫卯咪)   2012-06-08 13:42:00
大家都以为高房价都是房仲赚差价,其实屋主赚更多反正先说房仲赚太多,转移焦点,这样买方才不会觉得
作者: Kenneth716 (野猫卯咪)   2012-06-08 13:43:00
都被屋主赚走了,才会认为都是房仲赚的,你这屋主聪明
作者: bobshih (夏天)   2012-06-08 13:53:00
房仲应该被网络平台消灭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6-08 14:09:00
推楼上
作者: loko (太多事无法掌握)   2012-06-08 14:57:00
这位kevin大真是位硬ㄠ天王 越看越好笑 跟红火蚁超像
作者: loko (太多事无法掌握)   2012-06-08 14:58:00
不过红火蚁比他有趣多了 XDDD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4:00
凯文jp 用奢侈税来类比让渡所得税..是指类似的时空背景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5:00
简单讲..就是房市被炒的太高..高到可能出问题的地步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6:00
因此日本产生了所谓让渡所得..台湾则是多了"奢侈税"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7:00
两者当然是不尽相同的东西..但一部份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希望可以抑制房价的上涨 就这么简单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8:00
况且奢侈税可未必比较重..奢侈税只课的到持有未满两年的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49:00
房产..过了两年..奢侈税一毛也课不到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56:00
刚才看了一下凯文大 "日本不动产移转相关税费"这篇
作者: MiniArse (åž‹ç”·)   2012-06-08 16:57:00
发现依屋主"持有时间"之长短..税率确实不一样 (持有较长则税率较低)..其实这部份确实有"奢侈税"类似的精神
作者: waterspout (我看见常福在咬来威)   2012-06-08 22:03:00
泡泡愈晩破 自杀的人愈多
作者: waterspout (我看见常福在咬来威)   2012-06-08 22:09:00
有一个很爱靠夭台弯人买屋还不够痛苦的建商
作者: waterspout (我看见常福在咬来威)   2012-06-08 22:11:00
大约是以看人自杀为乐吧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09 03:29:00
小弟只求推文别删文章别删 哇哈哈..看谁被打脸唷~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10 01:22:00
推文里头不就大部分都认为是你被打脸了吗?Xd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2-06-10 01:23:00
还要等看什么? XD连续四篇的推文都很有趣啊 不过你应该还是自我感觉很良好吧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10 01:48:00
哈哈~是不错啦。因为您的精辟见解确实独到^^还好抢救35岁这本书有出版 不然一堆人真被你误导
楼主: kevinjp (池袋西口公园)   2012-06-10 01:49:00
看是你对,还是日本NHK正确 乡民,都几?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2-06-11 00:01:00
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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