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diochap (淡淡香气)》之铭言:
: 想请问这种旧公寓的1楼住户前面的骑楼算是1楼所有的还是算公设?
: (仅指一楼大门正前方处的骑楼,非包含楼梯出入口的全部)
→ olctw:应该算公设,亲戚的房子车子进出都得搬个 4~5 台机车... 05/31 10:44
→ greatdemon:骑楼是一楼的附属建物,给公众使用,是道路/人行道 05/31 10:52
→ qsub:不怕撕破脸可以要求大家都不准停 法律上骑楼是给行人走的 05/31 10:53
推 fategg:是归属在 1.当地说得上话的老住户 2.脸皮厚的人 无误 05/31 10:54
其实台湾的骑楼,绝大部份都算是一楼住户的
其房屋权状都有包括骑楼面积
而且,不是olctw说的公设,
不是greatdemon说的附属建物,
骑楼绝大部份面积都被登记在一楼的主建物之中!!!
新的权状会在主建物中,将骑楼单独加注列出来
但是仍然不算附属建物,是主建物!!
内政部九十一年六月四日某函称:
“(一)骑楼非属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所称部分,该条规定为
共用部分不得独立使用供做专有部分。
(二)使用执照竣工平面图上绘明之骑楼雨公共门厅连接部分属必要共
用部分外,其余骑楼部分得以主建物登记。是“骑楼”除使用执
照竣工平面图上绘明之骑楼与公共门厅连接部分属必要共用部分
,不得以主建物办理登记外,其余部分,登记机关得以主建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