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跟仲介之间的问题~

楼主: spinfan   2008-08-26 02:54:17
※ 引述《icegeni (夏日午后。微凉的风)》之铭言:
: 事情是这样的...
: 昨天跟A仲介公司去看了一间房子
: 几个小时后 我们去 B仲介公司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案子
: 结果同一间屋子B仲介公司说他们也可以代看
: 但是要请屋主来
: 屋主来之后
: 没想到是我爸30年前的旧同事
: B仲介就在在半推半就之下
: 叫我们喊价
: 认识的人真的很难出价
: 反正就在这种情况下 成交
: 卖方要给仲介30万
: (B仲介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 也没代看,就突然有佣金)
: 然后填了一份纸本(买卖订金协议书) (地址还填错)
: 约好后天付一成订金
: 可是隔天,
: 我们因为经济上的种种因素 还是没办法
: 想要取消
: 所以跟卖方直接谈(因为是认识的...)
: 当然很不愉快啦,卖方觉得被耍了
: 不过现在我的问题是
: 仲介威胁我们说要走上法律途径(B仲介从天上掉下来的30万飞了)
: 我的疑问是 不是都有七天的审阅期吗?
三天以上
: 况且我们也还没有交付订金
: 一来地址也填错,二来在给订金前我们就不想买了
: 那我们该怎么处理那份文件呢???
: 还是要去问律师吗?
刚好有空 就举手之劳回一下这篇
定金又分为证约定金 违约定金 立约定金
定金契约是从契约附属于主契约(如本例的买卖契约)
证约定金乃证明本契约(买卖契约)之存在
违约定金乃为确保本契约履行为目的(即买卖契约已成立生效但尚未履行)
立约定金乃为确保本契约之有效订定为目的(即买卖契约尚未成立生效)
所以可分几种情形
若你签订定金契约时并同订定买卖契约 此定金契约即具证约与违约定金性质
若你签订定金契约时未签订买卖契约 此定金契约具立约定金性质
从原PO所言 当场只签一份“买卖定金协议书” 对其他买卖契约的必要之点并未合意
所以是立约定金
其实前面讲这么多充版面 重要的是定金契约性质为“要物契约”
︿︿︿︿︿︿
须于主契约履行前 交由他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例如票据等)始能成立
所以订金契约为要物契约 “定金之交付为契约之成立要件”
故若当时原PO并未交付现金 或是开票 法律上定金契约未成立生效
如此 既未订定买卖契约本约 定金契约又未成立 所以仲介凶屁啊
叫他吃屎
所以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千万不要交定金 然后把上面的文章以专业口吻讲给他听
他也不用回报总店的法务了 搞不好还会被训一顿
这就是为何很多仲介在上课时都会上到一定要收取定金 即使没现金也要开票
这个仲介还蛮白木的 没有啥努力的案子就想白吃 吃不到还咬人
作者: dk99   0000-00-00 00:00:00
希望对您有帮助 http://go2.tw/goz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8-28 16:39:00
感谢您的认真回应收录精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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