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dadidala (mimi)》之铭言:
: 若夫妻本身符合购买国宅资格,但想将名下套房卖出(还未卖出),
: 可否先将套房(不动产)过户给他人???
: 这样是否就符合承购国宅的资格了呢???
: 请有购买国宅经验或知道此问题的大家帮忙回答一下囉~~
: 谢谢....感激~~~
其实我也是上网查资料的
所以建议你可以先上网查询
加上直接去相关单位询问 相信答案会正确又快
不过 感觉政府是希望保障那些真的很需要房子的无壳蜗牛
所以到底会不会查你这几个月买卖情形
或是 有没有规定 夫妻双方 "首次购屋"
真的需要查清楚喔
再来 我个人觉得 既然条件不符合
也不必一定要去抢这一次
因为毕竟大费周张 你过户给亲戚 会不会花了很多时间跟金钱
最后还遇到亲戚不认帐的状况 不愿归还你等等麻烦状况
结果 因为只有44个名额
根本抽不到
麻烦了一大圈 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
这样就真的满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