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找洗”:清代台湾地产买卖的奇异现象

楼主: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24-03-26 22:00:06
原标题:
卖给你、过几年再跟你索讨更多钱:台大古慧雯告诉你清代台湾地产买卖的奇异现象
来源:
https://humanityisland.nccu.edu.tw/guhuiwen_a/
各位读者一定都有在手摇饮店买饮料的经验吧?试想一下,今天如果你花60元买了一杯饮
料,过几个月之后,店家找上门来,要求你再付6元,你会接受吗?
非常荒诞!对吧?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台湾在清代时期,曾经有过一种买卖风俗──“甲方跟乙方买土
地,但经过一段时日后,乙方本人或其子孙找上门来,向甲方本人或子孙说还要索取一笔
钱。”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古慧雯说:“这种长期的存在的社会风俗在当时叫做‘找洗’
。从我们──尤其经济学者的思维来看,这简直不可思议!经济学的基础假设人是理性的
,找洗这种完全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引发了我强烈的好奇心和研究兴趣。”
https://i.imgur.com/HrLHcP9.jpeg
图片来源/翻摄自《大甲东西社古文书集》,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出版,2003。
银货两讫后,焉有事后再找上门的道理?
古慧雯正色说:“过去已经有许多找洗的研究,对于为何会产生这项经济活动,主要有两
种说法。一是认为买方同情卖方,所以愿意再给钱。但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因素不可能,
举个例子好了,我们走在路上看见乞讨的人,愿意掏腰包,但不会给了好心钱以后,还跟
他要一张签名盖章的契约吧?可是当时的卖方会签好找洗契约,而且买方一定妥善留存,
这里就有了买方预期卖方又会再回来的心理准备。”
找洗契约的内容通常是卖方表明是自己很可怜、悲惨,甚至会直言自己是无耻之辈,还保
证绝不会再来找洗的承诺,并会不断强调买方是大好人,把自己的姿态降得很低,做足各
种不再滋扰的保证,但很多例子是二度甚至更多次的找洗实例。
例如清同治11年(1872年)有陈宇、陈俊兄弟将邻近陈家的一块水田卖给了林吉成,契约
文字载明:“……当日三面言定,时值卖价佛银壹佰玖拾大员正,银契即日仝中色现两相
交收足讫,随即将此水田、竹木、菓子照界踏面交付买主林吉成观前去掌管,任从起耕出
贌、收租抵利,永远为业。一卖千休,价足业尽,宇等及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洗贴、
滋事。……”
(编译:当天双方达成共识,以190大员,当即完成银契的交收,水田、竹木、果树按
照界限划定,转交给买主林吉成负责管理。他可以自由种植、收租,永远经营
此地。一旦完成交易,不得反悔,价格足以结清一切,未来子孙不得提及赎回
、纠纷、扰乱事宜。)
结果呢,过了4年,卖方陈家就请中间人出面说:“但今家中贫困,衣食不周,无奈托中
向原银主恳出佛银伍大元正,……嗣后亦不敢别生枝节(编译:之后不会再来纠缠了)。

古慧雯持续追查,赫然看到5年后,林吉成将田产以佛银300大元的价格卖给了郑有拨。卖
后3年,轮到林吉成说自己“家事清淡,费用不敷”,希望郑有拨念在姻亲的份上,资助
10大员。同时也立誓“以后断不敢再言洗贴等端,口恐无凭,合立找洗银字一纸”。
如果将两次土地交易与其后的找洗一并观察,不难发现林吉成在9年之间,借由买卖土地
转手的差额获利率为58%(190元买入、300元卖出),很难想像会有所谓的“家事清淡”
。因此除了“卖方贫穷说”,另外一种解释是“地价上涨说”。
找洗和地价的关联
“如果单纯只是因为卖方陷于困窘,找洗应是随机事件,与地价的变动互相独立。”古慧
雯进一步解释:“但我们从不同时段找洗与买卖契约的比例,观察了找洗频率在时间上的
变化。再由买卖契约计算出清代台湾土地价格的时间数列资料。最后合并前两项资料进行
加权的回归分析,我们发现找洗频率随着台湾土地价格的上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https://i.imgur.com/cUh6mvl.png
古慧雯统整台湾历史数位图书馆(THDL)历年各类找洗契约的件数。
图表资料引用自古慧雯〈找洗之研究〉,2010。绘制/Livegap Charts
古慧雯表示,清代台湾找洗频率的变动与土地价格的变动方式完全吻合,找洗的直接原因
即是地价上涨,殆无可疑,绝不是买方同情卖方贫穷的原因。
尽管这波地价上涨潮到了1840至1850年代,忽然有了回跌的现象。古慧雯认为可能是第一
次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开港,东南亚国家的稻米能够方便、迅速地输入中国,供输环境
的剧烈变化,重击了台湾米销往中国的售价,也造成台湾水田价格的下跌,找洗的风气也
随之大减。
她直白地说道:“找洗对于买方可以说是不定时炸弹,即使卖方生前没来找洗也不代表就
没事了,因为他的后代有可能会来。而且荒唐的事,就算自己在世时未被找洗,子孙后代
却仍可能受纠缠。找洗是清代台湾土地买卖所隐藏的交易成本。”
然而地价上涨也是买方的事,卖方有什么凭借,能够一而再地卖后再索讨钱财呢?更重要
的是,为何买方会愿意付钱呢?
古慧雯解说道:“找洗不是偶发特例,而是社会常见现象。如今能够看到最早的纪录是在
明朝时期的中国,甚至在民国初期都还可见得。台湾则在清朝时普遍存在,直到日治时才
消失。最离谱的是,当买方不干其扰或不愿再给钱的时候,自然会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
手,闹进衙门,也就留下判决书。从资料上看,清朝官府较多偏向找洗方,也就是卖方,
还有直接对买方施以惩罚的审判。”
乡亲的力量
虽然清朝在《大清律例》之中明令禁止找洗,但在淡新档案中,古慧雯发现两造对簿公堂
后,普遍来说县官很少会对找洗者治罪,大多由当地公亲乡里调解。少部分更有找洗者败
诉、被衙门施以惩戒的案例。
古慧雯提出推论:“清朝治台可说是无所作为,公共事务或工程几乎付之阙如,基本上就
是靠民间的通力合作,地方上所有人都要紧密团结,家族更是最重要的运作单位,造桥、
铺路、救济等等的,都要依赖彼此,少了一个人就是少了一分力。”
假设今天有外来者到村庄要落地生根,刚好家里因种种变故缺钱,不得不卖地给他,这不
只是单纯的买卖而已,还牵涉到亲友邻里,因为土地是相连的,在明确画下的边界周遭,
就可能是同一家族人的土地。问题就来了,这个外来者可以信赖吗?他愿意为了公共利益
捐钱、出力吗?
古慧雯爬梳史料后统整,发现卖方若具有一些谈判环境上的优势条件,找洗成功的机会便
较大:“如果卖方有家族成员是买方的邻居,找洗会较易发生,应该是买方多一层邻居的
压力,便较易屈服。此外,如果卖方家族在当地经营世代较为久远,也较易发生找洗。我
们猜测在地历史较长的卖方会有较佳的人际网络,容易找到对其有利又具份量的公亲。”
讲得白一点,乡里亲人大家都是一伙的,所以会聚合起来确保地方的安定和平稳。在此脉
络下,找洗虽然是一种乞讨行为,但其背后藏着很复杂的社会和族群运作,以至于找洗有
恐吓勒索取财的效力。所以,不是买方想付钱,而是在各种生存压力下,不得不付。
古慧雯直言:“找洗是特定社会、经济环境下的奇异产物,现阶段在其他国家的历史上是
几乎看不到的。”至于为何到日治时,找洗就消失了呢?日治是已经系统化的政府,不管
是警察、卫生、土地登记或司法制度等,都建立得清清楚楚,投入公共工常的建设,不管
是质或量都高于清廷太多;而清朝则是毫无系统,或说是多系统并行,即便有法令颁布,
但平民百姓往往各行其是,因此最后就是比力量,看谁的人脉、亲友多。清代台湾有许多
械斗事件的发生,其实也是同样的逻辑。
当地价上涨时,可能会激发找洗活动,可被视为对不动产买家进行土地投资的所得进行课
税的经济活动,这将抑制买方的投资动机,找洗也就更不具有效率性。然而,即便如此,
清代的官府仍经常无视法律约束,经常偏向对找洗者有利的判决,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找
洗风气。直至日本时代,台湾成为法治社会,找洗活动才逐渐式微。
采访撰文/沈眠
摄影/陈怡瑄
编辑/张杰凯
作者: atteleitus (Atteleitus)   2024-03-27 07:49:00
作者: l81311i   2024-03-27 11:32:00
有趣的历史
作者: cht12341234 (55688)   2024-03-27 16:20:00
神奇
作者: Tsukasa0320 (呆丸废宅最后希望)   2024-03-27 18:00:00
推推 之前听李文良讲过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满狗屁的)   2024-03-27 20:45:00
作者: Dussek (a flowful life)   2024-03-28 20:42:00
感谢分享,可见只要法治不彰,民风要多无赖就有多无赖。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3-28 21:15:00
更精确说,我觉得是中央政府的力量能多深入民间满清的统治能力好像一直都只到县级,再往下是靠地方有力人士的合作。嗯,应该说,中国历代王朝都是这样,顶多到县连两村械斗都能三不五时有了,来这个"找洗"也就不奇怪了
楼主: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24-03-28 21:35:00
https://reurl.cc/yYd0zD这个台史博的资料有一段有趣的是:卖主在出卖田地后,保留赎回、找洗的权利,同时买主亦不出足田价,预留让卖主后续增找的空间。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4-03-28 21:50:00
这个话题还有可能再延伸:找洗是台湾独有还是中国(汉人)的长期习惯?如果是台湾独有,为什么汉人会在台湾发展出找洗模式?如果是汉人社会的长期惯例,则这个惯例起源于何时?啊 发现研究者已经说了 明朝就开始有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