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1月中华民国制宪国民大会
于南京宣布召开
天主教南京教区总主教于斌
因于黑龙江省海伦县若瑟屯诞生
(座落于寒冷塞外的天主教屯子)
因此荐任当选黑龙江省国大代表
同时为制宪国民大会主席团成员
于斌总主教牧徽:
http://i.imgur.com/EhzQPWL.jpg
1946年11月28日开始制宪大会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于同年12月21日
完成1读
12月24日完成2读
并通过10条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
而12月25日宪法3读通过
于斌总主教在期间向大会建言:
东方是中华文化,西方是基督文明。“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华文化的分水岭,由五千年的帝王专制政体而转变成民主自由制度。西方的文明是以基督的精神为基础,以基督的诞生为历史的中心和纪元的起点。如能将“行宪纪念日”与耶稣的“圣诞节”合并放假庆祝,不但可以同日纪念中西两大历史事件,而且也可以促进中西文化交流,使我国跻身于国际之林。
其中国民大会代表尚有蒙藏佛教人士
及中华传统信仰者为多数
但普遍认同此一说法
会期自然于同年12月25日结束
并实施中华民国宪法正式实施
而当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
于国民大会发表广播谈话
其重点如下: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就是耶稣降生1947年的圣诞节,将是我们中华民国和全体人民统一独立平等自由新生机运肇始的一天。我们新宪法特点,就是它保证要把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普遍的给予我们全国的同胞。这个新宪法确认了全国国民的各种自由权利,它在国家统一与自由之下,于一个自由人民的精神中孕育诞生。我们认为新宪法的实施,只是完成我们建设新中国的最后目标的初步。但这对我们中国三千年来专制政体和封建社会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我愿我们全国同胞,凭著信仰和虔诚,共同一致,努力前进。
1980年行政院新闻局长宋楚瑜
(基督教家庭长大后的基督徒)
通令全国媒体不得再称圣诞节
尊重各宗教平等应称耶诞节
故此后政府相关公告也以耶诞节为准
新闻自由后媒体不再受限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