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其他地区有像春秋时代的战争礼仪吗?

楼主: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2-12-11 05:39:17
恕删部份
※ 引述《bxdfhbh (bxdfhbh)》之铭言:
: 在每个诸侯国里,贵族和国人住在城邑里,国人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国家大事要征求所
: 有国人的意见。国人也需要当兵打仗。
: 而当地被征服的原住民呢,就成为野人,住在村里。
《左传》:"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
及巴行人,楚子使䓕章让于邓,邓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
聃甥,帅师救鄾"
邓国的南鄙这地方所住的鄾人,显然不会是住在城邑里的国人
却拥有兵力足以"攻"杀楚使,注意不是劫、掠之类的字眼,意谓实属正规军
而非贼寇之流的可能性不小,所以国人也是有机会走出城邑,而来到村里
如同《春秋左传正义》:"秋,秦、晋伐鄀。鄀本在商密,秦、楚界上小国...楚斗克、
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斗克,申公子仪。屈御寇,息公子边...二子屯兵于析,
以为商密援"
原本申、息2国的贵族率领国人,戍守于鄀国城邑之外的析这个地方
: 到了战国,各国开始改革,打碎氏族制度,让人口原子化。土地废除井田制,改为按亩
: 征税。征兵改为按户征兵,不再关心你是国人还是野人,野人一样要服役。
1.按亩征税,早在春秋时代就有实行过了,而且还不是全部的田都下去征收
《穀梁传》:"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
对此,《汉书食货志》作出解释:"(鲁)宣(公)是时初税亩。税亩,
就民田亩择美者税其什一"
2.承上,战国列强按亩征税的比例未知,不过以战国末期到秦代初期的岳麓秦简为例
可以确定的是,至少有的国家会根据田的肥美程度,来决定该上缴的田租
而跟总亩数,并无绝对关系
一、为积二千五百五十步,除田十亩,田多百五十步,其欲减田,
耤(藉)令十三[步一]斗,今禾美,租轻田步,欲减田,令十一步一斗,
即以十步乘十亩,租二石者,积二千二百步,田少二百步
二、禾舆田十一亩,[总](税)二百六十四步,五步半步一斗,租四石八斗,
其述(术)曰:倍二【百六十四步为】……□
三、租误券。田多若少,耤(藉)令田十亩,税田二百卌步,三步一斗,租八石。
今误券多五斗,欲益田。其述(术)曰:以八石五斗为八百[五十]
可看出例一因农作物长的不赖,故而租率由每13步收1斗,变成11步即收1斗
惟实际以10步来收这10亩地里的200步 / 10步 = 2石(20斗),视作减田(步)的概念
例二、三核算的几步收1斗,亦无视于总亩数
例二的264步 / 5.5步 = 4.8石(48斗)
比较有出入的是例三,230步 / 3步 = 7石7斗(77斗),但因为多收了将近4斗
我自己的推估是这里粗算为5斗,所以需要益田(步),未必正确,参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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