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AMCSH (MCMLXXXVIII)》之铭言:
: 啤酒纯净法(Reinheitsgebot)是 16 世纪初巴伐利亚公国
: 通过的一条法律。该条法律规定境内的啤酒制造者在制造
: 啤酒的时候只能使用水、大麦(芽)和啤酒花。原料、纯度
: 有问题的啤酒,当局一律没收。
啤酒纯净法的立意并非针对啤酒原料或纯度做食品控管
当初之所以规定只能用大麦、蛇麻子、清水来酿造啤酒
最主要是禁止人们拿可以制作面包(粮食)的小麦跟黑麦去酿酒而造成饥荒
没错,为了防范境内的粮食问题...可见德国人对啤酒的狂热
: 我想问一下。如果时间设定在20世纪之前,各国历史上有
: 没有针对特定食品、饮料的原料、外观或重量去立法过 ?
: 例如定义肉包子的成分为 :
: “小麦粉的面团;包入陆地动物的绞肉;重量不低于60公克。”
因此啤酒纯净法跟为了"食品品质"的管理法规显然是有所差异的
这种单纯食品监管的法规比较可能会出现的原因便是针对于对黑心食品所做出的规范
个人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但原po想找资料我认为可以从这部分着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