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观点] 早期外省本省族群之学历差异

楼主: moslaa (万变蛾)   2022-05-02 11:49:27
这次贴文不是直接关连到历史,如果板主觉得不可,您尽管删除。
或底下推文有许多板友认为不应贴文,偏离本板主题,我会自行删除。
本文想谈一下举证责任。
我与某位板友的争执点之一在,谁该负责找资料举证?
其实这种争执,还满常看到,多半双方互推,说是对手的责任。
我认为举证责任之归属,可从三方面来思考。
1. 是否为"有or无"的问题?主张"有"的人,必须优先举证。
因为逻辑上,人类只能证实某件事物"有",而无法证明"无"。
所谓"无",最精准的定义其实该是:尚未发现有力证据。
举例:你遇上基督教信徒想拉你入教,告诉你,世上有神,信神得永生。
这时,是基督徒负责举证,世上确实有神,
而不是基督徒狂言:你不能证明没有神的话,你就要信教。
2. 是否涉及实质利益?可从中获得实质利益者,必须优先举证。
举例:任何公司想把它的产品卖给你的时候,是该公司负责举证它产品的好处,
而不可能是反过来,如果你无法找出该产品的坏处,你就要购买。
3. 是否为翻案?针对通说的翻案,企图翻案者必须优先举证。
举例:古代人多数认为是太阳绕着地球在动,而不是地球绕着太阳,
所以历史上是哥白尼要先解释,为什么后者地动说才是正确的,
哥白尼绝不可能说:反正老子讲才是对的,你们以为的都是错的,相信我就对了!
而在这个 "外省人学历/人才vs.本省人学历/人才" 的争执上,
我认为属于 3.。
通说是ROC来台湾带来诸多人才,一起建设台湾,
这位板友不认同,认为是带来拖油瓶,
举证责任自然该是这位板友,不是我。
不过我很讨厌这种互推责任的烂仗,所以我还是去查证了 (菸)
作者: Tsukasa0320 (呆丸废宅最后希望)   2022-05-02 12:48:00
References通通附上去不就好了= =反正这版大概一半在咱历史系象牙塔里待过虽然在PTT发废文还要打引用有点奇怪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2-05-02 12:55:00
就跟结婚前另一半问能不能为她而死一样无聊,想跟她传宗接代的话当然不用动脑就说可以,如果不想就跟她争辩到底对教会的任何人没兴趣当然就不会相信神,当然就没证明不证明可言
作者: Hartmann (银之朔风)   2022-05-02 12:59:00
作者: fw190a (las)   2022-05-02 17:33:00
是没错,问题是3这类就开始进入宣传战与阴谋论的领域了
作者: jack10630 (开心就好)   2022-05-03 08:52:00
您的想法跟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几乎一致
作者: hips (hips)   2022-05-03 16:25:00
以前的历史教育是爱国教育,根本不配叫做通说,禁不起学术检验。台湾经济发展史的研究还是进行式,正反双方都应负举证责任。
作者: mikelwg (老顽固)   2022-05-03 20:49:00
ㄟ 什么时候通说代表经得起学术检验了?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22-05-04 12:30:00
现在的“通说”是什么其实还很难说PTT历史群组的通说跟台湾社会的通说未必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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