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观点] 1945~1947 在日台湾人的国籍归属

楼主: revanchist (revanchist)   2021-03-06 23:29:22
※ 引述《moslaa (万变蛾)》之铭言:
: 关于二战结束后,台湾人的国籍问题,
: 我想法理台独派大概认为至少到1951年旧金山和约为止,台湾人都是日本人吧,
: 和约之后则是国籍未定状态,如同台湾岛的法理主权也是未定状态。
: 本文不讨论台湾<岛>的法理主权,本文只讨论台湾<人>的法理国籍。
: 二战后初期,台湾<人>的法理国籍不妨从当年在日台湾人的状况来推知。
: 针对此问题,我下面罗列的看法来自中华民国政府、日本政府、
: 台湾人、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 (SCAP = GHQ)。
: 其中,前两者为争议当事国政府,其看法之价值应逊于台湾人自身的态度,
: 更应逊于GHQ,因为GHQ可视为联合国,具有国际性公意。
: 我先讲答案,
: 1945年11月03日,
: GHQ发布 <初期基本指令针对日本投降后之占领与管理> (以下称基本指令),
: 里面陈述了GHQ如何定义台湾人之国籍,
: 此后虽然因为中日两国的争议而在细节上略有更动,
: 但根本上 GHQ认定台湾人不是日本人 这件事从无变化。
: 第八条之D款 (重要,全文照录)
: 这里要注意,
: 日本政府对于台湾岛的法理主权向来主张由于已在旧金山和约后放弃,不便表示意见,
: 形同默认台湾岛的法理主权未定,
: 但对于在日台湾人的国籍,却没有说同样的话,没有要求登录为无国籍。
: 而是指定登录为中国。
: 从这边也可以窥见,土地与人群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真是可笑
土地与人群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形同默认台湾岛的法理主权未定,
但对于在日台湾人的国籍,却没有说同样的话,没有要求登录为无国籍。
而是指定登录为中国。
那到时如果台湾独立或是除了中国以外的国家接收台湾又要怎么搞呢
还不是又要搞不愿意当台湾人或接收台湾的国家之国民者一定期限内迁走
一定期限后留下来的人一律视为愿意当台湾人或接收台湾的国家之国民者
这时候会说土地与人群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抢到别人的土地时, 就是土地与人群是不可以分开处理的
失去抢来的土地时, 就是土地与人群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日本人就是这么贱, 好处就拿, 坏处就不要, 没有一个成功失败时都一致的标准
光凭这一点, 大家看到日本这样前后不一, 大东亚共荣圈就没人相信搞不起来
作者: sleepcat612 (睡猫)   2021-03-06 23:49:00
人群与土地分开处理的案例可多了,一次大战二次大战后各种人口互换与新领主赶走原居民的案例都没看?
作者: tsuyoshi2501 (Tsuyoshi)   2021-03-07 00:00:00
二战后原德国东部就是这样干呀,老俄抢波兰的波波再去抢德国的地,原本住上面的就赶走
作者: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21-03-07 00:01:00
去年亚美尼亚与阿塞拜疆之间的战争,亚美尼亚的Kalbajar地区由阿塞拜疆接管,该地区的亚美尼亚人就集体搬走啊为何不能分开处理?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1-03-07 00:21:00
感谢回应,我最初注意到,土地与人群是分开处理,恰恰是日本拿到台湾的历史。1895年,台湾岛主权转移给日本时日本表示可以给台湾人两年的时间,决定要当中国人还日本人得证可分开处理。如果是绑死,那么就无法提出这样政策。为啥可以分开处理?答案很简单,土地不会说话,但人会终究要优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1-03-07 01:33:00
你可以看看罗兴亚人 就是人和土地分开处理
作者: tgyhum (vinc)   2021-03-07 02:02:00
mo 你讲的根本是在说要么归属日本要嘛离开日本属地....这样说还是太好听了,当时的意思就是要么当日本人的狗要么拿命出来赌身家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1-03-07 06:44:00
这个分两部份说吧 因为当时有抗日运动 至少我查的资料里面是写说 住民去留决定日前 可以让这些抵抗者自己选择离开到清朝 并不追究其行为 至少写是这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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