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略论秦的县、乡、里之户数-以里耶秦简为

楼主: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0-12-02 04:32:28
这篇要来补充上一篇的论点
睡虎地秦简《田律》:入顷当稾,以其受田之数,无豤(垦)不豤(垦),顷入当三石、稾
二石
爵级不同,自然被受田之大小有差,不妨视为一种土地税,各户所征收之田当额
正比于田的面积
关于这个,首先要来了解秦的土地为公有制,抑或私有制
确实秦始皇曾下令"使黔首自实田",看似在确立土地私有权,只不过秦律明定惩罚
包括侵占土地的罪则,该理念并非意谓在保护私有财产,毕竟所偷的不一定是私有
它们可以是公有财产,换言之,无土地私有权 ≠ 无私有财产权
所以有了公有制的概念以后,虽无讳言受田为私有,需缴田当额
但绝非人人有受田,故仍另有租公田而该缴的田租,譬如以下的简:
迁陵卅五年 (垦)田舆五十二顷九十五亩,税田四顷[卌二],户百五十二,租六百七十
七石。 (率)□,亩一石五;户婴四石四斗五升,奇不 (率)六 (简8-1519)
则既然私田都要论面积而缴给国家,那公田如果只以户为单位收租,而无视面积
会变成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一户有钱人租大片土地,所缴的和一户穷人相同?
这样的话,也甭推行《垦草令》,以消除阶级不平等了
亦无法直接以总田租,除以户数,得到每户平均田租,再以其他行政单位的总田租
除以这个均田租,去求各户数,何况还要看产量而决定(详上一篇最末)
因此问题在于,秦时县、乡、里,大约有多少户?
网络上找《秦县的列曹与诸官》,有如下诸简:
  正
  卅四年八月癸巳朔癸卯户曹令史
  尽卅三年见户数牍北(背)移狱具集上□
   第一栏
  廿八年见百九十一户
  廿九年见百六十六户
  卅见百五十五户
  卅一年见百五十九户(8-2013)
重点在这150、160户的前头有个"户曹",那就来瞧瞧户曹的业务:
户曹书四封,迁陵印,一咸阳、一高陵、一阴密、一竞陵。
  廿七年五月戊辰水下五刻,走荼以来(8-1533)
是说县廷收到送件者"荼"的文书后,因户曹并无印绶而又需送到其他4县
而加盖迁陵令印,才能发出去
可知若户曹所握为县级的户资料,则他所上呈的自然会是郡,而非平行的县
需与其他邻近的乡,核对某乡甚至某里的人口迁移状况
因此窃以为有人以此广推至整个县的户数,说服力有待加强
上一篇有贴这方面的简文了,这篇兹简单举一为例:
卅二年六月己巳朔壬申,都乡守武爰书:高里士五自言以大奴幸、甘多,大婢言、言子益
等,牝马一匹予子小男子产。典私占 (简8-1443+8-1455)
碍于出土简牍有限,因此这里仅能做初步假设,伺日后补齐资料再为验证
秦对户的统计,是依如下规则:
1.乡的总户数,由某种乘积关系去换算,再加总全乡,得到县的户数,诸如:
卅五年迁陵贰春郷积户二万一千三百,毋将阳阑亡乏戸 ( 简8-1716)
廿七年迁陵贰春郷积戸,亡者二人。〔率〕之,万五千三戸而□/ (简8-927)
猜想死了两人,以致有户被分成零星的3户
秦汉终究有许多语法是沿用的,积的用法可以参考:
十一月以食卒六十三人,人卅日,积千八百九十人,人六升大 (居延新简E.P.T17:8)
63乘以30正好等于1890
关键点在同为累积,被加的却不是12个月加起来,而以各里相加,较合乎简文
所以把迁陵县全部乡底下的户,累加起来,得到下列没标示某某乡的简
该数字便显得合理多了:
卅二年迁陵积户五万五千五卅四 (简8-552)
以此论之,个人认为迁陵县的积户,正代表着实际的户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此简:
卅五年八月丁巳,贰春郷兹敢言之。受酉阳盈夷郷户隶计大女子一人,今上其校一牒,谒
以从事。敢言之 (简8-1565)
贰春乡承受盈夷乡大女子,是用乡对乡平行迁移,这可印证我假设乡没像里一般
会详细到统计总户数,故而乡与乡之间,没办法显示详细数字
以示乡的户数是用乘积换算的,否则写成 酉阳盈夷郷隶计大女子一人 省略"户"即可
其次,众所周知秦会在8月做人口普查,前一篇我已分析过其目标物,为人而非户
再配合下简:
岁并县官见积户数以负筭(算),以为程。●课省甲十一 (简16-521)
足见普查没有到一年10几次的程度
2.里的户数,诸如:
数少前岁九人 (简8-1237)
今见一邑二里:大夫七户,大夫寡二户,大夫子三户,不更五户,□□
四户,上造十二户,公士二户,从廿六户 (简8-1238)
"一邑"当指迁陵县城,又因秦汉时,叫都乡者均与县城同治,知迁陵县城就位在都乡:
《韩非子》:"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
符合县城因中央之便,而以人口较多的因素,只拥有2里
故一邑二里指的是,迁陵县城内有二里
重点是以上皆为有爵位者,许多人以为这代表全里的户,但实际上仍存在很多没爵位的
所以一里的户数,应该比上面的数字多很多
而8-1237告诉了我们,里的统计也呼应前面,以岁为单位
题外话,既然已知迁陵都乡有高里,譬如:
卅二年六月乙巳朔壬申,都乡守武爰书:高里士五(伍)武自言以大奴
幸、甘多,大婢言、言子益等,牝马一匹予子小男子产。典私占。初手 (简8-1443)
则另一里当为阳里,理由是有阳里户籍简:
阳里户人大夫刀,卅五年五月己丑朔【癸】 (简8-834+8-1609)
迁陵阳里士五(伍)庆、圂 (简8-78)
总之,本文很多是缺乏直接证据下的类推,有待更多出土文物佐证
这边暂供大家参考参考就好,感谢收看
作者: becseger (思路)   2020-12-02 05:25:00
要是有人能观落阴请萧何出来讲解一下就好了 XD
作者: moslaa (万变蛾)   2020-12-02 05:38:00
认真文就没啥人参与
作者: dennis99 (dennis99)   2020-12-02 08:45:00
:
作者: poeta (键盘诗人)   2020-12-03 01:33:00
中国学者鲁西奇好像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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