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伊比利半岛为例,八世纪后到十世纪之间,国王的产生仍然有从王族男性中挑选的情
形,而王女婿也在候选人名单上。之后慢慢形成较稳固的男嗣优先继承制,万一出现女
继承人,往往会先和其夫婿或准夫婿协议好王位继承、是否共治之类的问题。譬如十二
世纪的里昂Urraca女王,与亚拉冈的Alfonso I再婚,就乔好了里昂由Urraca第一段婚姻
的婚生子优先继承。虽然这段怨偶最后以国家级的暴力收场
另外,由于与女王联姻者常常是国王,两国在国君联姻后仍然会各自保持独立,不一定
会整合成单一王国。尔后也可能因为继承法不同,导致这样的共主邦联分开
譬如百年战争前夕的法国与纳瓦拉,就是因为卡佩朝直系男丁绝嗣,导致容许女系继承
的纳瓦拉由卡佩朝的王女直接继承。而卡佩旁系与金雀花朝则各以萨利克法排除女系和
血缘与先王较近的理由,争夺法国王位
十五世纪下半叶的Castilla则有姑姑与姪女的王位争夺战,而双方的夫家:亚拉冈与葡
萄牙,也难以避免开战。这也突显女主婚姻在中古欧洲国际政治上的重要性
至于亡国与否?不管是联姻或推举出线的外来君主,都还是要遵守该国的习惯法、尊重
贵族
这样看来,亡国的机率是小很多的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