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观点] 从朝鲜半岛主权归属看台湾主权问题

楼主: ronray7799 (百变Q葫芦娃)   2019-02-21 22:56:27
※ 引述《Lu331 (oo)》之铭言:
: 1.
: 所以才说r网友乱猜呀
: 如果马关条约自始无效 那2亿3千万两白银就是ROC财产
: 我就是在问你 既然是ROC的财产 政府官员为何不列入ROC财产中呢?
: 如果马关条约自始无效 无论ROC表态或不表态
: 2亿3千万两白银就是ROC财产
: 既然r网友找不到任何将2亿3千万两白银列为ROC财产公文
: 由此可以反推出 2亿3千万两白银根本不是ROC财产
: 马关条约自始无效的说法根本不成立
猜测就是猜测,你凭什么说我"乱猜"?
既然你找出没有公文证明马关条约确实无效这个论点
我有反对吗?
: 2.
: 你看不懂举例 我再说一次
: 跟有没有公文一点关系都没有
: 请问中日和约生效后 若2亿3千万两白银是ROC财产
: ROC官员可不可以摆烂65年 不将此财产列入资产表中
: 官员可不可以摆烂65年 不向日本去索讨这分财产
: 如果你认为 当然可以
: 那法务部也可以摆烂65年 不把犯人发监执行
: 3.
: 你看不懂举例 还笑人
: 我在讲清楚一点
: 关犯人的依据是什么?是法院最后定谳的判决书
: 而ROC和日本之间领土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是经过双方国会通过的中日和约
: 如果判决书说要关 法务部就必须发监执行
: 如果中日和约意思马关条约自始无效 那ROC官员就必须索讨2亿3千万两白银
: 如果中日和约意思是马关条约自始无效
: 但你认为ROC官员无视立法院通过中日和约 可以自行选择摆赖65年
: 等你所谓的表态 议决
: 同样那法务部官员也可以无视法院判决书
: 摆赖65年都不发监
: 你说:也许ROC会放弃2亿3千万两白银的财产呀 所以官员不用去跟日本索讨
: 那法务部也可以说:也许总统会特赦犯人呀 所以法务部可以不发监执行
: 哈哈 笑死
: 我的意思很清楚
: 若中日和约意指马关条约自始无效
: 你认为ROC官员可以65年 完全不鸟中日和约关于两亿三千万两白银ROC财产
: 不放弃.不索讨.不列入国家资产
: 只因为ROC未来可能放弃这份财产
: 那法务部一样可以65年 完全不鸟法院判决
: 不发监执行
: 因为总统有可能发布特赦
: 这样比喻清楚吗?
https://www.rclaw.com.tw/post-233-2715
法务部让受刑人暂缓入监有许多理由,自己看囉!!!
(非我主张的)以马关条约无效论的角度来猜测
ROC政府不急着追讨债款或尽快宣布放弃追讨的理由
也许是台日友好之类,自己猜囉!!!
: 结论:
: 更好笑的是你说的什么不表态
: 政府有没有很多难缠的案子 摆在档案柜没法决定
: 多的是?
: 可是这些难缠的案子 起码有案号 有会议记录
: 请问r网友 关于2亿3千万两白银
: ROC政府有任何一个案号 会任何一个会议 曾经讨论过这件事吗?
: 你说此事也许可能等待议决?
: OK 那政府一定有讨论过这件事
: 一定有人拍板2亿3千万两白银此事暂且按下
: 请问会议记录在哪里 案号是什么 是行政院会议还是总统府下令?
: 是谁拍板暂时不讨论的?
: 如果连这些证据都没有 只是乱猜
: 那你干脆猜外星人指示ROC暂时不要索讨2亿3千万两白银
又重复老调无限鬼打墙真无趣
我并不主张马关条约自始无效论
但可以试着推测合理不追讨债款的理由
你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推测合理我也同意
如果哪天ROC官员脑袋被门夹了或被驴踢了
突然惊觉马关条约可能是自始无效的(非我主张)
这笔债款其实是前人忘记追讨(你说的渎职)
而进一步宣布要追讨或者放弃也说不定
总比自认比专业医疗人员的建议更正确
随便推测MERS不会死人鼓吹去病发区游学或旅游来的强啦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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