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duiy (奶茶)》之铭言:
: 以前在学校读台湾史,后来读世界史时就很好奇这个问题
: 例如来到台湾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英国在印度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是以特许公司方式经营
: 特许公司:1.把政府与公司经营绑在一起 2.让公司外众多商人没机会竞争该市场
: 似乎不甚有好处
: 但为什么殖民的大公司需要以特许公司方式经营,有什么时代特殊性?
: 虽然应该是很基本的历史问题,ˇ但因为当初没弄懂,实在很好奇
: 有没有相关书籍可以阅读呢?
原因之一是这种公司要营运需要的资本额太大了,一两个城市的商人群体不足以
办此。以荷兰东印度公司(VOC)来说,在VOC成立之前荷兰商人就已经有过好几次凑钱
出航的举动,最主要的群体有两个。但是这些一次性的活动都只持续一两个航程而已
,结束之后大家就分钱解散。这在初期冒险阶段有分散风险的好处,但通往印度的航
路越来越不是新闻以后,一再分分合合就有些浪费人力物力金钱时间了。至于私人贸
易那还是比较无所谓,因为很少有独立商人有财力独力去装备一只东航的舰队。(虽说
当时的海上冒险家亦商亦盗,买卖之外还可以硬抢,究竟还是需要启动资本。16世纪
末好几个有名的英国海盗,船是同英国海军租来的)而公司虽然理论上是禁止私人贸易
的,实际上鞭长莫及,在亚洲利用公司资源给自己营利的高级公司雇员算是公开的秘
密,公司其实禁不了,公司雇员也没必要另起炉灶。